民政专刊招标公告
民政专刊招标公告
天津市民政局局办公室委托天津日报开展《民政专刊》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民政局
2.采购项目名称:局办公室委托天津日报开展《民政专刊》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开辟《民政周刊》专版,每周一期、每期一个正版。市民政局为了宣传天津市民政工作进展,让广大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民政工作的相关知识、相关动向。
主要内容:(1)天津市、区县民政建设工作所做的政策宣传;(2)及时告知传达民政部门建设、管理、政策、服务等信息;(3)民政部门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各区县基层民政系统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事件和先进管理经验;
宗旨意义:发挥党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推进民政工作进程。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9.8万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天津日报》作为本市唯一一份市委机关党报,具有不可替代的唯一性、权威性。《天津日报》创刊于1949年1月17日,是中共天津市委机关报,天津市唯一一份市委机关党报,毛泽东主席曾两次为天津日报题写报头。同时,《天津日报》也是天津报业市场上唯一一份以中高端读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权威政经大报,在天津市民心中极具公信力和权威性。
(二)长期以来,市民政局与《天津日报》有着十分长久、密切的合作。《天津日报》作为本市唯一的市委机关报,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市民政局作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类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服务保障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其各类政策发布、政务公开、服务信息等内容,都需要与最具权威的新闻媒体合作,从而使民政系统的各类工作及时、准确地让社会知晓。因此,一直以来,市民政局将《天津日报》作为其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的最重要和最信任的渠道。每逢本市有重大的民政信息发布,市民政局相关人员都会与《天津日报》记者及时沟通、协调,确保信息通过《天津日报》第一时间向全社会发布。双方的良好合作为市民以及了解民政新闻、知晓民政系统各项政策法规搭建起了权威、及时、可靠的信息平台。
(三)《天津日报》与本市各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办刊模式独一无二。此次,市民政局通过政府单一来源采购,与《天津日报》合作开办《民政周刊》,用以宣传本市民政工作相关政策、各项工作进展和所取得的成绩等。此类“政府职能部门与党报媒体牵手”的合作模式在本市各报刊中是唯一的。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日报社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73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1:
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是社会和谐之基础。民政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调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政新闻宣传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本市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民政新闻宣传工作在民政事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推动作用,通过公众舆论渠道,积极实现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传播党和政府的民政政策、决策和展现民政工作业绩等,展示了新时期民政人的风采,塑造民政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良好形象。此次,在《天津日报》开设《民政周刊》专版,将进一步提升本市民政系统的新闻宣传力度,拓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渠道。
《天津日报》作为天津市委机关党报,在宣传导向、宣传口径、政策把握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唯一优势,市民政局与《天津日报》联手创办《民政周刊》,利用天津日报社专业的新闻采编、版面设计、印刷发行团队,确保了报道内容从选材、策划、采编、版面设计、出版印刷、投递等各个环节的高质量,保证了刊物的导向性正确、权威性的唯一,实现了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民政周刊》将作为本市民政系统解读政策法规、信息发布和收集、舆情分析、上传下达、推进决策、维护民政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参考;同时,也将成为人民群众关注民生发展、了解相关政策、表达呼声的平台,有效促进百姓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相互联系,从而推进本市民政事业更好地发展。
专业人员姓名:郭玥 工作单位:天津广播电视台生活广播 职称:副高级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2:
民政工作在民生保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事关党和政府的工作基础,事关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由天津市民政局、天津日报社联合出版的《民政周刊》在推进民政工作健康发展、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解读政府相关政策、反映民政工作成功经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天津日报社近年来与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创办了专刊。例如,与市卫生局合作创办的《健康周刊》、与市教委合作创办的《教育周刊》等,为人民群众和政府部门搭建了互通平台,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目前已成为《天津日报》的特色品牌之一。市民政局与天津日报社联手推出《民政周刊》,将充分利用市民政局和天津日报社的资源优势,搭建一个通畅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政民互动平台。既成为市委市政府、民政部门“上情下达”的宣传主阵地,又成为市委市政府、民政部门了解最基层群众需求和呼声的窗口。同时,也将成为本市民政新闻权威发布的重要平台。
《民政周刊》在版面设计上不拘泥于形式,报道内容丰富全面。其中,既有市民政局权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的宣传,也有各区县民政系统的活动内容,以及各基层单位特色活动、典型人物事迹、杰出团体等方面的报道。版面充裕、灵活,更能够深入反映本市民政系统方方面面的成绩,反映百姓声音。
作为中共天津市委的机关报,天津日报社在舆论导向、政策宣传、版面编排、文稿采写、印刷投递等方面都有其无可替代的唯一办刊优势,由本市唯一党报媒体来为《民政周刊》的内容进行把关,能够确保刊物的权威性、导向性、公信力。因此,市民政局在《天津日报》开办《民政周刊》具有唯一必要性。利用天津日报社特有的办刊资源,《民政周刊》势必将成为本市民政工作新闻宣传的一个品牌,成为市民获取民政咨询,反映民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
专业人员姓名:杨晓静 工作单位: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副教授(副高级)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6年02月22日起至2016年02月29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董悦章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十层、李博,张淑红 ***-********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政府采购处***-********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2016年02月22日
标签: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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