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药集团食堂配送招标文件

江药集团食堂配送招标文件

江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办公楼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江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办公楼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现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办公楼食堂食材及配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预估约50万元/年(以每月消费结算为准); 合同履行期:贰年(1+1模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12月7日 17:30前(北京时间);本次采购项目采取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有意于本项目的供应商发送本公司名称及营业执照(电子版)给招标联系人即完成报名;

2.标书接收时间:请投标单位于12月9日 12:00前(北京时间)之前按要求将标书盖章密封送至江药集团有限公司。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者,标书一律不予接收,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3.开标时间:12月9日16:00(北京时间)

4.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药集团有限公司(火炬大街788号);

5.江药集团联系地址及联系人员:

地 址: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1*****996

项目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采购需求表

项目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备注

肉类

猪肉:净廋肉、后腿肉、猪肝、排骨、猪油、筒子骨、猪血等;必须保证供应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猪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去骨、无毛、按压无水迹。

所有商品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

牛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国家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压无水迹。纹理清晰,肉质细腻,品质好。

蔬菜类

当季各类新鲜蔬菜以及大棚种植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鸡蛋

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豆制品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非发酵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1-2003 。

水果

当即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须48小时内采摘供应,原水果须保证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水产品

桂鱼、鲈鱼等 鱼类要求体表光滑无病灶,有鲜鱼鳞片完整,无鳞鱼无浑浊粘液,肉质干燥,紧密,呈白色或淡黄色眼球外突饱满透明,鳃丝清晰鲜红或暗红,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

冻品

冻品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需退货。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应具备满足交易需要的冷冻贮藏设施。

大米

GB1354-2009

标二级以上 (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外包装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应的质量等级。另外,大米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

面粉

GB1355-2005

特精粉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外包装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应的质量等级。另外,面粉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

食用油

GB1535-2003

一级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花生油、餐饮油等(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外包装要求为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一次性包装(单桶规格在5L-25L左右),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应的质量等级,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

干货调料

GB/T*****-2007

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食品中污染限量》;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符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干货类产品必须保证干燥、无发霉、无变质,调料类产品按国家标准《调味品分类》标准执行,均需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干货调料等产品供应时间距生产日期不能超过质保期的三分之一。

注:以上所有技术要求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完全满足或优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本次采购不保证实际采购项目的保有量,实际需要委托其配送食品时, 不限于上述清单所列举的项目,招标人按照相关方式确定具体采购品类和数量。

(二)配送要求:

1、保证供应的所有食品原材料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所提供原材料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有外包装的原材料必须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批号等相关标识。

2、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提供货物以下索证资料:

(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3)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4)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禁止提供以下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他异物的;

(5)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6)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7)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坏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8)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9)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10)超过保质期限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4、所供货物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5、食品价格采取每月询价制,即由采购人代表与配送公司人员于每月初对市场进行询价,月中可以调一次价格,价格以周边天虹、大润发等商超当日挂牌价为基准作为参照,比照其同类配送产品的价格(含税价)后按折扣折算后的价格进行结算,特价商品除外。

6、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供应商所供应产品造成食用者人身伤害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中标人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二、商务条款

(一)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按照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标准等相关规定,保质、保量为采购人供应所需物资,做到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齐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和招标要求。若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引发不良事件发生,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服务过程中,供货方保证按照采购热的要求供货,由于中标人原因,未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给采购人工作造成不便和损失,其损失概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时若发现货物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无条件于当日内调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保证不得发生向采购人相关人员提供回扣等违纪事件。

4、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交通安全规定及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发生交通事故等,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中标人必须无条件积极响应采购人临时需要调配产品的要求。

6、中标人需要向采购人每季度提供抽查送检报告一份。

7、对于违反上述条款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和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

(二)包装、运输、验收

1、每次配送货物的数量、形式及包装、送货时间、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每次下单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接到送货通知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到指定地点(供货商单次送货数量误差不超过总数量的5%)。

2、中标人交货时,由招标人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的指定时间、地点为准。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3、交货时须提供现场验收单。

(四)付款方式

以一个自然月为单位进行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采购清单(税控清单)。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中标人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

注:

1、投标人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编写售后服务承诺书,充分体现本单位优质高效的售后服务和竞争优势,但须承诺满足以上基本要求并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中明确体现以上条款。

2、以上所有条款为必须满足,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南昌市,南昌

标签: 食堂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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