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能源2023年12月第二批拟开展的采购项目
福建新能源2023年12月第二批拟开展的采购项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福建新能源2023年12月第二批拟开展的采购项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福建新能源光泽县(山水嘉苑至北溪大桥段)中压燃气管道穿越鹰厦铁路工程专项设计服务 | 光泽县山水嘉苑至北溪大桥段市政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全长1727.2米,采用PE100 SDR11/17,dn200,pe管,其中在K0+740-K0+970段,需穿越鹰厦铁路,预估穿越长度约230米。本次穿越工程采用定向钻穿越施工工艺,需由具备铁路设计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段穿越工程做专项设计(不含燃气管道部分)。 | 2023年12月 |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备铁路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设计服务合同业绩,且业绩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设计成果验收单或图纸审查合格证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成果验收单或图纸审查合格证等成果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
2 | 福建新能源LNG加气站设备(加液机、潜液泵)更新改造项目 | 为满足福建新能源LNG加注市场开发需求,拟对福建新能源现有投运的7座LNG加气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包括:新增加液机和潜液泵及配套工艺管路、工控系统改造等工作。 | 2023年12月 | 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针对LNG加液机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必须为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CQST、NEPSI、PCEC或经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和计量器具全性能试验合格证书。 (2)针对潜液泵及泵池设备,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或以上资质,如该项设备投标人采用集成配套供货模式,则需提供该设备原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书和生产厂家的制造商授权书。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投标所投LNG加液机设备的制造商,且具备完成LNG加液机设备系统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能力,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5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5台已完成的LNG加液机设备供货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供货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供货完成证明文件(如:到货验收单或调试合格证明等能够证明供货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到货验收单或调试合格证等设备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
3 | 福建新能源承揽厦船、马船LNG动力船舶气试材料采购及加注作业总包项目之安全评价服务 | 为满足福建新能源拟开展的厦门船舶重工、马尾船舶重工新建LNG动力船舶气试项目需要,需对加注设备及加注设计方案开展安全评价服务。 | 2023年12月 |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 (1)应答人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应答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安全评价服务业绩,且业绩合同金额累计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安评成果验收单或安评报告备案证明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安评报告成果验收单或安评报告备案证明等成果验收证明材料的签字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须成立时间最少满1年(含1年)(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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