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6年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转动设备及配件外委修理二次

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6年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转动设备及配件外委修理二次

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6年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转动设备及配件外委修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112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6年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转动设备及配件外委修理服务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化工生产四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现有222台风机、344台输料螺杆、44台振动筛、312台减速机、19台研磨机、18台激振器、27台旋刀造粒机、70台刀闸阀、18台包装机、18台细粉回掺输送机、32台水解机绞龙、8台带式混合器绞龙、23台旋转阀,对上述设备整机及配件单台(件)损坏后修理,修理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大庆炼化公司2024至2026年化工生产西部聚丙烯酰胺生产线转动设备及配件外委修理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中标人修理厂或大庆炼化公司。

2.4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

2.5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税前总造价(扣除甲供材料、甲供乙买材料、乙购甲方批价材料及不可竞争费用)下浮百分比,且不低于4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应用于国内炼油或化工装置的设备修理业绩,修理业绩中至少包含以下十二类中的三类设备:风机、输料螺杆、振动筛、减速机、研磨机、激振器、旋刀造粒机、刀闸阀、包装机、细粉回掺输送机、水解机或带式混合器的绞龙、旋转阀,合同数量和每类设备修理数量不限。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的完整文本及与合同对应的修理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含每类修理设备的名称、维修数量,由所服务的用户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签字人的办公座机及手机号。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4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5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

4.6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5.人员要求

5.1投标人承诺,至少应有机械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车工3人、钳工2人、焊工2人。

5.2投标人承诺,为所有人员投保涵盖大庆炼化公司生产装置从事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6.机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维修设备所需要的5吨及以上的标准吊装设备、制造修复配件所需的车床、镗床、铣床、钻床、压力机等设备。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聚丙烯酰胺装置现场。

7.2厂房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1)自有厂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2)厂房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以及租赁相对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扫描件并加盖租赁相对人的单位公章,如果房屋出租方为自然人的,则加盖自然人名章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尚在办理中的厂房,须提供由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7.3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对中标人的厂房、人员及承诺书中的设备情况依次进行现场核验,如果核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中标无效,并按大庆炼化公司相关规定考核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11-30 17:00:00至2023-12-05 17:0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12-12 0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3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2023-12-12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171*********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王小庆 电 话:0459-*******

电子邮件: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0459-*******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 发票领取

10.1 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 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
10.4 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大庆

标签: 聚丙烯酰胺 动设备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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