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新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石新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新路改造工程已由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东区石桥铺片区。

2.2 建设规模:石新路改造工程位于高新区东区石桥铺片区,起于经纬大道,向东延伸,止于石桥铺立交,道路全长2km,现状石新路路幅宽26m【4m(人行道)+8m(车行道)+2m(中分带)+8m(车行道)+4m(人行道)】,双向4车道;拟对两侧进行拓宽改造,改造后石新路路幅宽54m【13.5m(人行道)+12m(车行道)+3m(中分带)+12m(车行道)+13.5m(人行道)】,双向6车道。

2.3 投资估算:8739万元。

2.4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2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35日内完成地勘;45日完成初步设计;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阶段(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雨污水、照明、电力、交通、轻轨专篇、道路景观专项工程;供水燃气通讯管网的平面布置图和横断面图);工程勘察、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隧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投标:

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9时30分至2016年3月18日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1号楼14层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翠云云柏路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16年 2月 22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新路改造工程已由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新区东区石桥铺片区。

2.2 建设规模:石新路改造工程位于高新区东区石桥铺片区,起于经纬大道,向东延伸,止于石桥铺立交,道路全长2km,现状石新路路幅宽26m【4m(人行道)+8m(车行道)+2m(中分带)+8m(车行道)+4m(人行道)】,双向4车道;拟对两侧进行拓宽改造,改造后石新路路幅宽54m【13.5m(人行道)+12m(车行道)+3m(中分带)+12m(车行道)+13.5m(人行道)】,双向6车道。

2.3 投资估算:8739万元。

2.4 勘察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2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35日内完成地勘;45日完成初步设计;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后续服务阶段(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雨污水、照明、电力、交通、轻轨专篇、道路景观专项工程;供水燃气通讯管网的平面布置图和横断面图);工程勘察、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隧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投标:

市外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招标文件及所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9时30分至2016年3月18日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1号楼14层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翠云云柏路2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2016年 2月 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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