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壹志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电动货车公开招租公告
秭归县壹志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电动货车公开招租公告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将秭归县壹志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电动车租赁权对外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1、电动货车二辆,具体型号如下:
序号 | 车型 | 数量 |
1 | 东风EV350纯电动轻卡(货车) | 1 |
2 | 上汽大通EV30纯电动轻卡(货车) | 1 |
合 计 | 2 |
二、租赁价格
1、本次招租最低限价*****元/年,承租人应一次性签订的租赁时间为4年,租金按年缴纳。
2、标的物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标的物保留价,报价有效即确定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人的,报价都高于保留价,则报价高者即确定为承租人。
三、租赁时间
租赁时间为4年,具体起始时间以中租后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四、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1、承租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
五、招租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竞价时,竞价人在招租方确定的标的额基础上,每次报价以1000元/年为幅度递增,不设上限报价。
六、承租人的确立
根据竞租人的最终报价,以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中标承租人。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1日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7日17时3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湖北新聚线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秭归县茅坪镇橘颂路9号13栋);
3、有意承租者请持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持身份证)报名,否则无权参与竞租活动;
八、竞租时间及地点
1、竞租时间:2023年12月08日14时30分
2、竞租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九歌广场四楼2号开标室)
九、特别告知
1、意向承租人进入招租会现场后,则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2、关于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保险、保养维修)等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其他相关事项均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联系方式
资产出租方:秭归县壹志水利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梦奇
联系电话:186*****314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新聚线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俊红
电 话:153*****777
标签: 电动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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