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一区东部层系井网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作业施工
杏一区东部层系井网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作业施工
招标编号:2023FWGK4825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油田公司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杏一区东部层系井网优化调整需要对原井网的利用井实施层系封堵,采用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技术可以满足层系井网长期封堵的要求。乙方采用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技术对甲方提供的封堵井号提供技术服务并完成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作业施工。包括:制定层系井网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施工方案;提供层系井网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技术服务;提供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作业施工所需的设备、施工队伍、配套工具以及复合化学封堵剂;负责现场的指挥、技术指导、设备操作及施工过程中应急事项的处理。要求化学封堵后井筒内通径不小于原井筒的96%;封堵后油层试压12MPa稳压15min以上。项目验收结算的工作量以实际施工并且达到甲方验收要求的井次为准。
2.2 招标范围:乙方采用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技术对第四采油厂杏一区东部预计11口化学封堵井提供技术服务并完成作业施工。包括:制定层系井网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施工方案;提供层系井网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技术服务;提供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作业施工所需的设备、施工队伍、配套工具以及复合化学封堵剂;负责现场的指挥、技术指导、设备操作及施工过程中应急事项的处理。预计施工11口井(以实际施工并且达到甲方验收要求的井次为准),总计费用500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保质期一年)。
2.4 项目实施地点:第四采油厂杏一区东部。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杏一区东部层系井网长井段复合化学封堵作业施工。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小修企业(修井)和队伍资质证书,如涉及到企业及其队伍更换资质证书过渡期问题,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2023年第一批企业和队伍资质的批复》文件及附件。
3.4投标人队伍应具有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井下作业单队施工准入许可证(开发事业部),且证书中施工项目中包含“化堵”或“封堵封窜”的内容。
3.5投标人须承诺:(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2)承诺投入施工队伍数量,合同生效后方案下达15天内施工队伍不能搬家就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作业过程污油污水不落地,使用钢制管杆摆放平台(可重复利用聚氨酯防渗布),按照油勘【2020】261号《关于加快推进井下作业视频监控系统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开发事业部《关于加强井下作业承包商队伍开工验收配备视频监控的通知》要求配备井下作业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油田公司监控平台,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投标人与管理或者监管部门出现异议时,接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按照相关流程成立的工作组(或其他形式的组织)提出的方案,或按相关约定解除双方关系 ;(5)执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付款程序和付款进度安排;(6)执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控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11:00:00至2023年12月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
5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11日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叁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李庆玲
联系电话: 0459-*******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四采油厂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 130*****09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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