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董干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宝贝小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麻栗坡县董干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宝贝小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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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坡县董干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宝贝小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YCG-2023-0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
一 招标条件
本麻栗坡县董干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宝贝小屋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00万元,招标人为麻栗坡县董干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2.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麻栗坡县董干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章关爱宝贝小屋建设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麻栗坡县董干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宝贝小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号规定,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
法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供应商须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
写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 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3%的
扣除,但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3.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顾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在供应商注册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
担任其他在建 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提供相关承诺):(2)项目经理
应附建造师注册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身份证 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拟派的项目经理一经获取文件成功,在开标及今后项
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须经采购
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3.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身份证 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相关说明)等,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并不得兼
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3.5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冻结 接管
或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
润表或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或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3.6信誉要求:
(1)对近三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
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近3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
诺,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到提供虚假承诺,取消成交资格。(注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
(2)供应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贵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评
标阶段,由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如
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失信信息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招
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
应商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注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对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的,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投标人
须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云政办发(2017)60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
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顶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1日08时30分到2023年12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崇业建设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崇业建设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七 其他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碰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现金:碰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基本
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指定账户。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
(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可
简写),并将加盖银行电子鲜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加盖鲜章的扫描件),缴纳现金的须现场
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投标
活动。
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5时00分前(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账户名称:崇业建设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市支行
账号:24070401040015666
联系电话:0876-3056369
磋商保证金缴纳回执需附在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以方便磋商小组审查确认。
保证金退还: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未成交单
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发出 成交通知书 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磋商保证金说明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规定,按招标项
目估算价2%算为大写:捌仟肆佰元整(小写:8400.00元),现执行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
号)要求,实际收取保证金大写:壹仟元整(小写: 1000.00元),降幅88.10%。
2.保证金缴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1)供应商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2)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并注明联系人
电话,以便核查,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3)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磋商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
电汇方式提交到崇业建设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账户,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
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供应商,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
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
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保证保险:当供应商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
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供应商在支付磋商保证金保险费
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的经济纠纷的应由企
业自行承担。在投标保证保险中,供应商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可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w.ynzhuopu.com),按
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4)供应商将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内,保证金缴纳时问以到账时间
为准。
(5)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发出 成交通知书 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6)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总。
( )因工商注册名称变更造成退款单位与交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市场
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变更后企业的退还申请,经审核后,按程序办理退款。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采购人在招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撒回响应文
件的: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故放弃成交项目或无不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或者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请各供应商企业提供一份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作
为主件装入响应文件,以便于按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供应商。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麻栗坡县财政局。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麻栗坡县董干镇人民政府
地址:麻栗坡县董干镇董干街
联系人:陶文剑
电话:0876-3016239
电子邮件:4664513110qq.c0m
招标代理机构:崇业建设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七花北路民族村9幢2楼201
联系人:牟惠
电话:0876-3056369
电子邮件:
466451311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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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业建设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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