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3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本项目需严格按照《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200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2018)、《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01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GA38-2021)、《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规范要求对华夏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安防监控系统进行设计,施工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网点安防监控系统中心接入,人员培训等。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具体内容包括:

  (1)本次征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安防设施生产安装企业,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贰级以上证书。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至少5个(含)采购金额30万元(含)以上安防施工合同案例。

  (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在本地区有专门设立的服务机构,能快速响应售后服务需求的服务网点,外省市供应商在天津市内设有公司或分公司(办事处)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证等证明材料(承租人须为投标人公司名称)。

  3.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不限。(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

  5.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且提交时需为EXCEL版本。

  6.增加递交材料内容包括:

  (1)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贰级以上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2)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至少5个(含)采购金额30万元(含)以上安防施工合同案例。(原件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3)在本地区设有专门服务机构;外省市供应商在天津市内设有公司或分公司(办事处)成立时间3年(含)以上,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证等证明材料,承租人须为投标人公司名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并转为PDF格式文件)。

  7.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声明书(附件3),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写签字,提供彩色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天津东丽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高清改造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4.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5.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中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四、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董女士 022-********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hxtjjc@163.com,邮件发送后请主动电话确认。

  征集期: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金采网(www.cfcpn.com)、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3.供应商声明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23年11月30日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





标签: 安防监控 高清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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