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美典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项目招商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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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广分”)与杭州光曜安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杭州光曜”)签署了编号为【信粤-A-2021-055】的《债权转让合同》,杭州光曜以人民币600,000,000.00元的价格收购信达广分持有的深圳市美典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包。在上述《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杭州光曜已支付首期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00,000.00元。
根据上述《债权转让合同》第4条第4.2款第B项的约定,杭州光曜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信达广东分公司支付第二期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00,000,000.00元。但截至2023 年10月31日,杭州光曜尚未向信达支付上述余款,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另外,根据上述《债权转让合同》第11条第11.2款第11.2.1项的约定,杭州光曜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应以未付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向信达广分支付违约金,暂计至2023年10月31日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82,200,000.00元。本次拟转让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482,200,000.00元。
杭州光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设立的用于进行投资的SPV公司。杭州光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东方前海知岳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知岳”),东方知岳股权穿透至上层显示其由中国东方实际控制。
原债权深圳市美典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包有三户非金和两户金融债权组成,债务人及担保人主要分布在珠海、深圳、中山地区,债权金额合计96,542.28万元,其中本金*****.26万元,利息及重组补偿金10,955.49万元,违约金5,990.40万元,代垫费569.13万元。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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