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采油厂厨房设施招标公告
第二采油厂厨房设施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CQ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所属单位厨房设施采购;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3 供货期:2016年3月25日-2016年6月30日。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交货,最终结算以实际交货量为准,每批次交货在招标人提出采购计划后的20天内完成货物配送供应。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使用功能:详见附件 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质量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详见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证件齐全,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合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3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财务报告;3.5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的经验,并提供合同、验收单或结算单等证明复印件(近三年指2013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6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2-23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3-01 17:00:00.0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 3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到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3-17 09:30:00.0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庆城县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二招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缴纳。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 “GXTC-******* 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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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厨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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