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神雾破产审计评估选聘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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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9日作出(2022)甘03破1号《决定书》,指定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担任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为保证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人民法院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选聘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神雾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审计、评估机构参加本次选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金川神雾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5日,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经营有色冶炼渣等矿产资源领域资源综合利用、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等业务。金川神雾公司已于2017年9月底停产。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川神雾公司负债总额约*****万元,资产总额约******万元。
二、磋商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破产审计和评估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神雾中介磋商2022-1号-包一或包二之第X宗(X为报名的包二宗号,可根据参加磋商情况选填或者全填);
(三)预算金额:50万元(包一及包二各25万元);
(四)最高限价:50万元(包一及包二各25万元)。
三、磋商内容及包号
本次磋商内容分为两包,包一主要选聘审计机构,包二主要选聘评估机构,拟评估资产共三宗,第一宗为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第二宗为设备生产线及办公用品;第三宗为车辆。各供应商根据自身专业资质可以同时或分别参加上述两包全部项目的磋商。同时参加上述两包的供应商请分别提供包一响应文件和包二响应文件。参加包二全部三宗或者部分资产评估项目的供应商均只需提供一份响应文件,但应当根据参加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一)审计工作
1.工作内容
对金川神雾公司及可能存在的关联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全面审查金川神雾公司及可能存在的关联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以及金川神雾公司对外享有的债权,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金川神雾公司及可能存在的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金川神雾公司及可能存在的关联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工作;
(4)处理金川神雾公司及可能存在的关联公司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5)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6)按人民法院和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7)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8)特别关注并明确的破产特别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可撤销事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事项;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和承认不实债务事项;股东是否出资及抽逃出资事项;高级管理人员侵占财产事项;对外提供财产担保事项;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事项;债权人可能行使抵销权的互负债务事项等;
(9)其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审计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
2.工作要求:
(1)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机构的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则;
(2)自审计机构进场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不应超过供应商承诺时间。
(二)评估工作
1.各宗财产状况
第一宗:土地和附着物。土地均为建设用地,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项目用地******.22平方米(431.74亩),账面资产为16,096,463.51元。二期项目用地******.48平方米(288.97亩),账面资产为1,717,017.14元。位于一期项目用地上的在建工程(厂房及办公楼)*****.7平方米,账面资产为70,762,701.71元(按照税务稽查暂估值计)。
第二宗:设备生产线和办公用品。设备生产线均位于一期项目用地上,由于该项目尚未竣工,现无法确认账面价值。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高低床等,账面资产为435,723.07元。
第三宗:各式车辆6辆,分别为别克商务汽车1辆、丰田越野车1辆、帕萨特轿车1辆、奥迪轿车1辆、绿化喷洒车(程力威牌)1辆、轮胎式装载机(ZL-939C)1辆,上述车辆账面资产总计67,913.18元。
2.工作内容
(1)完成金川神雾公司及可能存在的关联公司的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5)其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
3.工作要求
(1)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机构的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规则;
(2)自评估机构进场之日起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时间不应超过供应商承诺时间。
四、供应商服务期限
本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及指派参与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当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件及从事审计/评估工作的资格资质;
3.供应商及指派参与本项目的团队成员应信用良好、无不良执业记录。
4.供应商与金川神雾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且近三年没有为金川神雾公司提供过服务。上述利害关系不仅限于与金川神雾公司或者其管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熟悉企业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法规,承接过相关行业破产清算业务的优先考虑。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请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审计、评估机构于北京时间2022年12月14日17时前将按时参加磋商承诺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等扫描成PDF,以“获取金川神雾破产审计评估竞争性磋商文件”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rls_jcsw@163.com后,电话联系管理人的联系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上述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磋商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5日17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hrls_jcsw@163.com电子邮箱。
磋商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
磋商方式:网络会议,磋商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各供应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heruilawyer.com)、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管理人概不负责。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 系 人:魏凯丽 联系电话:136*****103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楼14层
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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