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预算:12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具体内容见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资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报名(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三楼)。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银川建设采购服务平台网站“澄清/变更”公示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银川建设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以报名前一天信息为准,必须显示具体时间,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口东北角)
时间:2023年1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口东北角)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唐徕花园A区1号楼第六层
联系人:保一枫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银川有形建设工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
联系人:王东
联系方式:0951-*******
本次磋商公告在《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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