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龙华村砬子沟泥石流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招标公告
碾子山区龙华村砬子沟泥石流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LJGZ2016-016
1.招标条件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龙华村砬子沟泥石流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碾子山区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龙华村砬子沟泥石流地质灾害勘查与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碾子山区龙华村
2.3投资估算:约400万元
2.4建设规模:勘查面积约19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地质勘查
2.6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3.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勘查工程乙级资质及乙级以上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投标人类似业绩的佐证材料(近三年(2013-2015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兼投。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碾子山区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泽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45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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