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余姚市科技创新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余姚市科技创新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加快推进创新型县(市)建设,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科技政策实施细则》(余科〔2023〕4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余姚市科技创新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要求由企业牵头,鼓励牵头单位联合高校院所开展合作攻关,组成技术创新联盟或团队以“揭榜挂帅”形式共同申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申报,经评审后择优立项扶持。项目按科技投入额给予不超过20%、最高200万元的补助。立项后给予50%的经费补助,项目验收通过后按投入情况再补助剩余经费。结题和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不安排剩余经费。
二、申报领域
重点面向余姚市“四大产业链”、传统行业提升、社会发展等领域:
(一)光电信息产业:摄像模组、高精度传感器、新规格光学镜头、多芯片封装技术、医疗用光学精密仪器设备、先进半导体芯片及应用软件、汽车智能感知、智能决策与控制、自适应巡航、安全驾驶等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二)电子新材料产业:光电信息材料、光导纤维、光纤等产品技术、新型高端铜合金材料、有色金属溅射靶材、钛粉体材料等研发及应用;
(三)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面向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技术、结构件轻量化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机、电控、电池系统升级或替代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四)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面向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系统及其关键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集成应用等核心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智能集成设备等研发及应用;
(五)社会发展类产业: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绿色低碳和生物医药等技术类领域;
(六)其他:传统产业现有技术升级等。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在我市注册的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研发投入经费支出金额(以市统计局提供数据为准)800万元以上,盈利能力较强;
3、项目承担单位同时承担市本级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二)申报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的项目主要围绕重大创新布局,重点突出本市支撑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急需解决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和需求;
2、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有重大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提升中发挥支撑带动作用;
3、项目资金预算合理可行,自筹经费不低于项目总经费的8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申报限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对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偷税、侵权、欺骗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的;
3、项目承担单位同时承担本级及上级立项在研项目二项及以上的;
4、项目承担单位存在超期未验收项目或近三年终止项目的(含上级项目)。
五、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余姚科技创新数字导航”(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yy/Public/Index.html),点击页面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首次登录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经实名认证后才可登录),找到“科技创新项目”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申报资料经市科技局在线审核通过后,给予受理编号。
3、申报单位在线下载、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经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中意生态园审核盖章后,一式一份寄送至市科技局。
六、其他事项
1、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26日17:00;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寄送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2楼。
2、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 宋迪华 ********
方永强 ********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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