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含直读模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亭区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含直读模块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山亭区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含直读模块)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12-11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SZYXGS-2023-091
项目名称: 山亭区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含直读模块)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包 | 山亭区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含直读模块)采购项目 | 1套 | 详见磋商文件中项目说明部分 | 29 |
供货期:7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库[2004]18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库[2006]09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和《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3〕12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3】11号)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不少于45%,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70%。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标时投标价格评审中给予10%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应访问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投标报名或网上投标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山亭分局
地 址:山亭区府前东路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6号
联系人:戴经理 联系电话:063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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