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第三批第二次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第三批第二次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接区委组织部通知,根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两省一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党委组织部会同示范区执委会共同开展执委会第三批(第二次)干部选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职位
(1)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注:相当于副处级);
(2)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高级主管/主管(注:相当于正科、副科级)。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工作实绩突出;
3.统筹协调能力强,思路清晰、视野开阔,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推动落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相关领域任职经历、家庭和个人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副部长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主管/主管人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放宽2周岁;
6.具备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两省一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执委会需求,在本省市相关单位提出的人选中,按照“好中择优”原则向执委会提出选聘干部人选建议。执委会对人选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人岗适配性等进行综合研究,视情组织面谈。人选经两省一市党委组织部与执委会共同商定后,由执委会按程序进行任职并商调干部人事行政关系。
四、聘任管理
按照《执委会选聘干部管理规定》《执委会职位序列管理办法》对选聘干部进行聘任管理,本次选聘聘期至2027年6月,工作地点在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住宿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聘任管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认真研究提出推荐人选,附件3连同干部任免审批表于11月30日(周四)12:00前一并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sjjyzzrsk123@163.com。
附件点击下方链接:
????http://portal.sjedu.cn/OfficeNotice/detail/f60ca********d20bf5cb35ab708a2ff
标签: 选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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