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机场行李系统设备安装劳务分包任务
呼和浩特机场行李系统设备安装劳务分包任务
询价说明
一、询价条件
鉴于呼和浩特机场行李系统设备安装项目已由中国三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中标并专业承包施工,甲方现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选择确定该项目的劳务安装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二、工程概况与询价范围及工程款支付
2.1 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呼和浩特机场行李系统设备安装项目。
2.1.2工程建设地点:呼和浩特机场。
2.1.3工程具体情况:呼和浩特机场行李系统设备劳务安装。
2.2 询价范围
2.2.1本次询价范围为呼和浩特机场行李系统设备安装项目劳务分包具体工作详见报价单。
2.2.2实行“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应自行计算清楚,应包括完成询价范围所产生的一切人工、辅材、工具、管理费、保险、利润、税费等所有费用,未提供相关费用视为投标单位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该报价在合同履约期内不再调整。
2.3 工期及质量要求
2.3.1 工期要求:建设项目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实际安装进度视现场情况而定;本项目可能提前或延期进场,投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与招标单位沟通提前或延期应对方案及措施;因时间调整导致工期提前或者工期延长,双方协商解决,投标单位不得因此增加费用。
2.3.2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2.4 工程款支付
2.4.1 预付款:合同总额的15%。
2.4.2进度款:按进度支付,安装完毕后经甲方现场确认后,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2.4.3 竣工款:合同范围内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现场验收确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2.4.4结算款: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 %。
2.4.5 质保金: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3%,自项目行业验收合格后的2年,如无质量问题无息结清。
2.4.6报价方式:现金。
2.4.7付款方式:包括银行承兑、中企云链、E信通等。
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申请付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资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劳务施工不分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16:00---12月4日09:00在“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s.sinoconst.com.cn/)报名并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供应商需要在下载询价文件前注册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成为合格供应商)。
4.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0:00(具体详见中机建设电子采购平台)。
五、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爱军
电 话:180*****366
邮 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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