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30日我单位拟对“沃土良田复合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2-*******

传 真:0992-*******

通讯地址:奎屯市乌鲁木齐路军垦广场1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沃土良田复合肥建设项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支一路55号

新疆沃土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支一路55号。厂区北侧为空地,南侧为奎屯维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西侧为空地,西侧约400m处为胡杨河市晟通棉业有限公司,西南侧为新疆巨康奎屯肥业有限公司,厂区东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85°0′29.001″,N44°35′2.021″。占地面积为*****.11m2;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一)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场地、露天加工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土方作业阶段应符合《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2014)中第3.3.1的规定采取洒水、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运输车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保证物料不得散落、飞扬和遗漏等。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施工中产生的装修垃圾拉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复合肥生产线尿素粉碎、投料工段及叶面肥、滴灌肥生产线投料工段会产生颗粒物,2条生产线投料平台上方均设置有集气罩(同时设置三面围挡),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汇总至尿素粉碎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直径0.3m)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表2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进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厂房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进出入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集中收集于2#原料库房,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废润滑油、废油桶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根据区域划分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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