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书香校园建设及各功能教室装饰装修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书香校园建设及各功能教室装饰装修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本工程为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书香校园建设及各功能室装饰装修项目,项目位于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校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学校书香校园建设、各个功能室内的装饰装修等相关建设内容。本项目总价及单价均不得超过工程量清单中公布的价格。
二、相关标准: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3.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三、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90天之内施工完毕。
2 实施地点: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工期、项目地点
1.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90天之内施工完毕。
2 实施地点: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3. 工程承包范围:
3.1校园文化建设工程范围:教学楼及宿舍楼一层连廊墙体、柱体装修改造;户外新增体育场文化小品;图书馆中庭文化景观石;行政楼廊桥孔子雕像;东校门景观水景等内容。
3.2各功能教室工程范围:音乐教室2间、美术教室2间(含教具室1间)、劳技教室2间、舞蹈教室2间、书法教室2间、科创教室1间,上述房间内的地面装修、墙面装修、顶棚装修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内容。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5.施工技术要求:满足规范、图纸设计要求。
6.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成交供应商主动向采购人报验材料并出具材料合格证明,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投入施工,对不符合合同或投标文件约定的或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或物件损坏的,应积极进行恢复,以及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对恢复成效的认可。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采购人。对于城建档案馆有资料归档要求的,成交供应商负责编制满足城建档案馆归档和备案的资料并负责完成备案,费用自理。
3.验收要求
(1)中标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4.质量保证
(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执行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4)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5) 质量保修:本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
(6)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①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1 人。
②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③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件,并提供服务人员在本单位近三个月(2023年08月-2023年10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7)成交供应商负责与相关主管和监督部门协调工作。
六、验收标准:1.中标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按照长财采购[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监测机构监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监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5.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一、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 付款人: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验收合格前累计支付合同价款至高70%;财评结算确定后按财评结算价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财评结算价的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情况,可进行支付。
(3)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不承担因市财政资金下达延迟原因造成工程款支付不能按时到位的责任。工程款支付最终以市财政审批支付局支付进度为准,受托方不得因此索赔,不得以此为由停工,否则造成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损失的,受托方应当负责赔偿。
(4)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预决算财评中心出具的结算报告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劳动卫生与消防
(1) 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③《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
④国家及地方劳动安全与消防的规定。
(2)施工期劳动安全与消防
①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②夜间施工时,应取得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许可,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相邻居民的沟通,严禁扰民。
③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警示牌应挂在显要位置, 写明注意事项,提醒施工人员及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内部管理,生活垃圾、回水应集中排放、统一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⑤施工机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应减震处理,避免噪声扰民。
⑥抓好施工安全教育。
(3)营业期劳动安全与消防
①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开,根据不同场所应放置不同类型的灭火器。
②通道走廊内应设置安全指示标志和应急灯,保证在停电或者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人群。
3、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除建设方提出的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
6、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基础教育性质和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现有的校容校貌,创造人文化、自然化、和谐统一的生态校园环境。
7、积极采用高效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实现绿色照明灯具、环保材料等。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有效控制高能耗的设施设备,提高使用效率,减少损失浪费。要对各类物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堵塞各个环节上的漏洞。加强与施工承包方的协调沟通,提高其工作效率;加强监理工作;健全工程监督机制与责任机制,杜绝因责任心不强或谋私动机引起的材料不合格现象。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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