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年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年客车租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 2024-2025年学院客车租赁项目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项目为2024-2025年学院客车租赁项目,包括四个部分。租赁时间:2024年1月29至2026年1月28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1、2024-2025年学院上下班车客车租赁

2、2024-2025年临时性客车租赁

3、2024-2025年学生用车租赁

4、2024-2025年其他临时性用车租赁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 2024-2025年学院上下班车客车租赁。

1、上下班车行车线路及最高限价:

(1)1号线班车(北线):

6:55星沙老校区----6:56星沙实验小学----6:58工程职院----7:08高岭国际-----走星联线----7:18佑母塘与西二环交汇口------岳麓大道-----7:30雷高路与金洲大道交汇处黄桥大道------金洲大道---------8:20宁乡新校区。早晚上下班路线一致。

预计公里数往返136公里(早上接、下午送),单日费用最高限价为1200元/天

(2)2号线班车(中线):

6:55四方坪德雅路口公交站(金顺宾馆门口)------6:57喻家冲公交站最前端----------7:00九尾冲公交站最前端------7:02伍家岭北公交站最前端-----7:08开福区政府南门口------福元路大桥----7:10福元路桥西公交站最前端---银杉路----7:22城际轨道观沙岭站(杜鹃路上)岳麓加油站出入口前端------7:23杜鹃路八方小区公交站最前端---7:24市委公交站(杜鹃路上)最前端-----金星路---7:26 金星加油站门口(岳麓大道与金星路交汇处辅道上)-----岳麓大道----7:40梅溪湖西地铁4号口前端-----岳宁大道----8:20宁乡新校区。早晚上下班路线一致。

预计公里数往返112公里(早上接、下午送),单日费用最高限价为1200元/天

(3)3号线班车(南线):

6:55东塘东(新华楼对面始发站)------6:59侯家塘(立交桥下西南角中国银行门口)------7:02黄土岭1和4号线地铁口(爱尔眼科医院门口)------7:05浦沅----7:10新开铺路口西北角处-------过猴子石大桥-----7:17阳光100(在建3号线地铁口)-----7:22王家湾------西二环-----7:35麓云路-----7:40梅溪湖西地铁4号口前端-----7:41梅溪湖泉水路口公交站(金茂湾二期门口岳宁大道-----7:45象鼻窝------8:20宁乡校区。早晚上下班路线一致。

预计公里数往返116公里(早上接、下午送),单日费用最高限价为1300元/天

(4)4号线班车(西线):

7:40梅溪湖西4号地铁口前端-----7:41梅溪湖泉水路口公交站(金茂湾二期门口岳宁大道-----7:45象鼻窝4号地铁口------8:20宁乡校区。早晚上下班路线一致。

预计公里数往返144公里(早上接、下午送),单日费用最高限价为1200元/天。

若从梅溪湖西4号地铁口至学院的班车只接单趟72公里,回程放空,单趟费用最高限价700元/趟。

2、1号、2号、3号、4号班车往返线路每天租赁总最高限价为4900元,学院班车线路最终按实际使用的线路相加的总和计算。

3、司机要求:司机具备相应驾照、有从业资格证;经培训上岗,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近3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服从采购人安排。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详见格式。

4、服务要求:大客车主要负责教职工上下班交通用车。1号、2号、3号线路每车每天早晚班车共计两趟次,4号线路每车每天单趟或两趟(以实际派车单为准)。

★5、车辆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生产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止六年以内;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注册日期须为2017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必须有至少4辆50座以上客车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使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包车营运;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拟投入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保险(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及座位险,三责险一百万及以上,座位险每座五十万及以上)。提供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服务期内提供的车辆满足此要求。

(二)2024-2025年临时性客车租赁

1、行车线路及最高限价:

序号

行 程

单次往返里程数

53-55座

(元/公里)

43-51座

(元/公里)

35-42座

(元/公里)

23-33座

(元/公里)

计费

方式

1

长沙市一、三、中心医院医院

110

15

14

13

12

按公里数计费

2

长沙市八医院、星沙老校区

136

15

14

13

12

3

长沙市三馆一厅、长沙市党史馆

96

15

14

13

12

4

长沙市政府会堂、政府财政等

88

15

14

13

12

5

河西渔人码头星医美、教育局

90

15

14

13

12

6

长沙市高铁南站至学院

130

15

14

13

12

7

长沙市汽车南站至学院

125

15

14

13

12

8

长沙市火车站至学院

122

15

14

13

12

9

梅溪湖西、象鼻窝4号地铁口至学院

23座-55座车最高限价为700元/台/趟(往返)

按时间计费

10

学院至香山公园

23座-55座车最高限价为半天600元/台、800元/台/天(往返)

11

宁乡市城区内45公里往返

23座-55座车最高限价为半天600元/台、800元/台/天(往返)

备注 1、具体用车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2、按公里数计费方式用车:

1)不同行程以表中单次往返里程数为准,超出上述表格行驶公里数以采购人核定为准;

2)行程总价格计算方式:

单次往返里程数<45公里: 总价格= 起步价最高限价600元×中标折扣率%;

45公里≤单次往返里程数<110公里:总价格= 公里数×每公里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

单次往返里程数≥110公里: 总价格= 公里数×每公里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80%;

3、按时间计费方式用车:超出上述表格用车时间都是以一天以内的行驶公里数及单价计算

4、如有此表以外其它活动等行程(湖南省内行程,具体以学院派车单为准),都按导航往返公里数计算,以备注2中公式计算价格;

5、本项目采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包含在采购人已支付费用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司机要求:司机具备相应驾照、有从业资格证;经培训上岗,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近3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服从采购人安排。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详见格式

★3、车辆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生产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止六年以内;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注册日期须为2017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必须有上述要求的各种车型;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使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包车营运;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拟投入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保险(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及座位险,三责险一百万及以上,座位险每座五十万及以上)。提供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服务期内提供的车辆满足此要求。

(三)2024-2025年学生用车租赁(见习、实习、比赛、社团活动等)

1、行车线路及最高限价

序号

行 程

单次往返里程数

53-55座

(元/公里)

43-51座

(元/公里)

35-42座

(元/公里)

23-33座

(元/公里)

计费方式

1

长沙市一、三、中心医院

110

15

14

13

12

按公里数计费

2

长沙市八医院、星沙老校区

136

15

14

13

12

3

长沙市三馆一厅、长沙市党史馆

96

15

14

13

12

4

长沙市政府会堂、政府财政等

88

15

14

13

12

5

河西渔人码头星医美、教育局

90

15

14

13

12

6

长沙市高铁南站至学院

130

15

14

13

12

7

长沙市汽车南站至学院

125

15

14

13

12

8

长沙市火车站至学院

122

15

14

13

12

9

梅溪湖西、象鼻窝4号地铁口至学院

23座-55座车最高限价为700元/台/趟(往返)。

按时间计费

10

学院南门至公寓

78座公交车最高限价为1100元包车/天

11

宁乡市城区内45公里往返

23座-55座车最高限价为半天600元/台、800元/台/天(往返)

12

学院至宁乡市人民医院、宁乡市中医院、夏铎铺卫生院

5座A级小车最高限价为只送诊140元/台、往返220元/台

备注 1、具体用车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2、按公里数计费方式用车:

1)不同行程以表中单次往返里程数为准,超出上述表格行驶公里数以采购人核定为准;

2)行程总价格计算方式:

单次往返里程数<45公里: 总价格= 起步价最高限价600元×中标折扣率%;

45公里≤单次往返里程数<110公里:总价格= 公里数×每公里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

单次往返里程数≥110公里: 总价格= 公里数×每公里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80%;

3、按时间计费方式用车:超出上述表格用车时间都是以一天以内的行驶公里数及单价计算

4、如有此表以外其它见习、实习等行程(湖南省内行程,具体以学院派车单为准),都按导航往返公里数计算,以备注2中公式计算价格;

5、本项目采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包含在采购人已支付费用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司机要求:司机具备相应驾照、有从业资格证;经培训上岗,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近3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服从采购人安排。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详见格式

★3、车辆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生产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止六年以内;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还须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注册日期须为2017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必须有上述要求的各种车型;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使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包车营运;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拟投入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保险(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及座位险,三责险一百万及以上,座位险每座五十万及以上)。提供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服务期内提供的车辆满足此要求

(四)2024-2025年其他临时性用车

1、需要车型及最高限价:

为满足学院其他临时性用车需要,参照《长沙市直机关公务出行车辆租赁价格表》(长车改〔2019〕8号)半日租代驾计算价格:

高级客车(18-22座)800元/半天、1400元/天;

中级客车(13-17座)600元/半天、1000元/天;

7-9座商务车450元/半天、800元/天;

商务型轿车(B级车)350/半天、600元/天;

商务型轿车(A级车)280/半天、500元/天。

2、司机要求:司机具备相应驾照、有从业资格证;经培训上岗,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近3年内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服从采购人安排。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详见格式

★3、车辆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生产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止六年以内;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若为租赁车辆另外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车辆注册日期须为2017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人必须有上述要求的各种车型;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使用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包车营运;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4)拟投入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保险(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及座位险,三责险一百万及以上,座位险每座五十万及以上)。提供车辆保险单复印件,并提供相关承诺函,服务期内提供的车辆满足此要求。

二、相关标准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符合相关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学院派车单为准。

五、服务标准

1.双方每月分别对用车趟次、服务质量、运行状况、履约情况进行统计,月底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结算租金的依据。

2.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有效证件含租用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各种投保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用车运行动态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运行计划,提供安全、准时、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

4.投标人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及管理方案。应指定专人负责所租车辆的调度、指挥和协调工作,并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采购人用车需要。

5.投标人应确保所配驾驶人员技术娴熟、经验丰富、服务规范。

6.对于因车况(空调、安全性、卫生等)原因连续投拆同一车辆两次的,投标人应更换车辆。投标人驾驶员本着服务的宗旨禁止与采购人人员争吵、打架,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一驾驶员一个月内被采购人人员投拆两次或三位及以上人员同时投拆的投标人应更换司机,如被投拆车辆得不到明显改善或车况达不到合同承诺的标准以及不更换采购人不认可的驾驶员,采购人有权扣除投标人5000元以内的车费作为违约金以及与投标人解除合同。

★7.所提供的车辆必须具备保险(交强险、三责险、附加险及座位险,三责险一百万及以上,座位险每座五十万及以上)。投运前须将车辆行驶证及保单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本协议。

8.投标人应确保安全行车并将乘车规定明示于车厢内,所租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导致车辆和第三方损失的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投标人自行处理。如在上下车和行驶中造成采购人人员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赔偿费用和责任。如因采购人的原因和采购人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投标人不承担责任。

9.投标人车辆和人员进入采购人校区应服从采购人指挥,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

10.投标人车辆因晚点、抛锚、事故、可预见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灾害因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迅速调配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以保证采购人人员正常用车。

11.投标人车辆因年检、维修等停驶时,投标人应安排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顶替。

12.投标人车辆应提前5分钟到达始发站。投标人应加强对驾驶员安全行车的教育及班车运行秩序的管理,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路线、时间、站点运行,不得私自提前发车、迟到、串线、溜站、甩客。对采购人的投诉,投标人应及时处理和整改。

13.投标人驾驶员有权监督和规范采购人人员的乘车行为,对违反乘车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有权制止,并向采购人管理人员反映,对采购人人员提出的不符合乘车规定和行车安全的要求,投标人驾驶员有权制止和拒载,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采购人人员承担。

14.投标人需根据采购人需求采取定车定人、专项服务方式实行日常承运服务,在接到采购人有关班车调度、服务质量的投拆后15分钟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于重大投拆应及时给出书面改正意见或致歉书,若对采购人投拆未及时正确处理和解决达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做出相应处理,重者解除合同。

15.为方便采购人人员乘车,投标人应在所租车辆前档玻璃上设置明显标识。标识样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验收标准

本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 付 款 人:长沙卫生职业学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按项目分别对中标人进行月考核,考核细则表要求月考核<90分,每扣除1分则扣除租车费用2000元,月考核≥90分为合格不扣款;按每三个月或按项目合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结算,若遇年终提前关账,由采购人确定结算时间。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格。

★2.投标人按各租赁项目租车费用最高限价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实际结算价=最高限价 X 中标折扣率(如中标折扣率为70%,即为按照最高限价的70%收取)。该报价应包含司机工资、加班费、就餐费、车辆使用费、折旧费、保养维修费、燃油费、保险费、车辆等待费、车辆放空费等相关开支,实行单价全包干。违章、交通肇事或事故等责任及经济损失或赔偿均由被中标人自行负责。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包含在采购人已支付费用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期限为2024年1月29日-2026年1月28日。

4.项目结算时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5.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转让或者分包。

6.供应商在投标前,若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月考核细则表如下: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2 年 月租车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得分

1

工作要求(20分)

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服从学院调度和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按调度指令出车(5分)

不服从调度和管理人员调配的每次扣5分

车辆行驶途中驾驶员严禁吸烟、拨打手机,谈吐文明,注意个人仪表(5分)

车辆行驶途中驾驶员吸烟、拨打手机等每次扣2分

驾驶员素质高、技术娴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10分)

因技术不娴熟或责任心不强工作出现失误每次扣2分,

2

车辆要求(20分)

车辆各种手续合法完整、车辆性能好、设备齐全、安全可靠、舒适卫生(5分)

手续不完整有安全隐患每发现一次扣2分

夏季车内温度高于24度保证冷气开放,冬季车辆温度低于16度时保证暖气开放,车辆运行途中应保持车内换气通风(10分)

夏、冬季因车内温度问题投诉每次扣1分

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无垃圾,定期对坐垫、靠背等设施清洗、消毒,车内空气清爽、无异味,并能在雨雪天气后及时做好保洁(5分)

车辆清洁不及时,内外不清洁、有异味每投诉一次扣1分

3

行车安全 (20分)

1、车辆因年检、维修等停驶时或因晚点、抛锚、事故等导致车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站点时,应安排不低于同档次车辆要求的车辆顶替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2、严禁驾驶员酒驾、毒驾 ; 3、出现重大交通事故。(20分)

在规定时间未能到达延误教职工正常上、下班且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严禁酒驾、毒驾、出现重大交通事故月考核定为不合格,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扣除考核分1-5分

4

正点运行(20分)

按照学院提供的《班车及见习线路、地点、时间表》行驶,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接送,不得提前发车、甩客、中途不得上下学生等(20分)

未按《班车及见习线路、地点、时间表》行驶、出现迟到、甩客、中途上下学生或提前发车月考核定为不合格,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扣除考核分1-5分

5

服务周到(20分)

驾驶员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教职员工及学生争吵,打架(20分)

经核实,因驾驶员原因与教职员工及学生打架月考核定为不合格,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扣除考核分1-5分

注:1、月考核﹤90分,每扣除1分则扣除租车费用2000元,月考核≥90分为合格不扣款

2、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处考核组签名:

**********公司领导签名:

日期:

日期: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客车租赁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