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秀水村园地复垦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023年秀水村园地复垦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参加此次投标(被邀请单位):

1.交易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秀水村园地复垦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2023年秀水村园地复垦项目,主要内容为清障、清杂、清(茶)树及树根、坑塘填平、平整、田埂及田坎、翻耕、种植开沟及起垅、清除物弃运或深埋、生产路工程等工作,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2.2建设地点:郎溪县飞鲤镇秀水村

2.3项目交易范围:主要内容为清障、清杂、清(茶)树及树根、坑塘填平、平整、田埂及田坎、翻耕、种植开沟及起垅、清除物弃运或深埋、生产路工程等工作,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2.4最高限价:******.69 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2.7付款方式:

2.7.1经市自规局验收组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含3%的质量缺陷保证金,不计利息)。

2.8.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办法

4.1最低成交价法(低于最高限价90%(含)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4.2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需将交易函装袋密封递交交易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封袋上写明响应人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3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所有递交交易函的响应人报价在交易会上按签到顺序依次公布,无异议后各报价响应人签字确认。

4.4交易响应人交易函报价高于控制价为无效报价,反之为有效报价。交易响应人交易会签到时未按格式递交交易函或交易函无报价或未按格式签署或未按要求密封,均按无效交易处理。

4.5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三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交易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若响应人报价异常,建设单位有权决定其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异常报价响应人须服从且不得有异议;若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第三低的报价人有二个及以上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最低、次低、第三低报价人依序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交易响应人均为无效报价,则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交易。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无异议后,交易代理依序通知成交候选人1日内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许可)证书副本;

(6)银行开户许可证。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6.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6.1 请收到交易邀请书的单位于交易会截止时间前向建设单位委托的代理机构索取。

7.交易

7.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5日 15时00分,地点: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

7.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7.3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7.4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5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交易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成交通知书发放及合同签订

8.1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符合要求后须在2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清单编制费共3000元。

8.2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8.3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按成交价与控制价的比例下浮的承包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9.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81 1082 5318

交易代理机构:安徽盛康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陆工

电 话:181 3025 5985

2023年11月 30日


标签: 园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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