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2024年外围项目部车辆租赁项目
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2024年外围项目部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HBYT-ZBZX-BHZB-FW-*******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2024年外围项目部车辆租赁项目(招标编号:HBYT-ZBZX-BHZB-FW-*******),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外围项目部车辆租赁业务集中招标;标包一(新疆项目部车辆租赁)是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下属新疆项目部使用车辆租赁项目;标包二(四川项目部车辆租赁)是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下属四川项目部使用车辆租赁项目;标包三(陕晋项目部车辆租赁)是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下属陕晋项目部使用车辆租赁项目。
具体租赁车辆明细如下:
自动档四驱五座SUV吉普一辆(不含驾驶员、汽油车、排量1.8T以上),
自动档四驱五座SUV吉普四辆(含驾驶员、汽油车、排量1.8T以上),
自动档四驱客货皮卡一辆(不含驾驶员、汽油车、排量1.8T以上),
自动档四驱客货皮卡两辆(含驾驶员、汽油车、排量1.8T以上)。
2.2服务地点:
标包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翡翠花园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新疆项目部;
标包二: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板仓工业园东四路3号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四川页岩气项目部;
标包三: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嘎鲁图镇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陕晋项目部。
2.3服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付款方式:租车费按季度进行结算。甲方租用车辆满一季度后,按实际租用天数进行结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挂账30日内以六个月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方式支付租金。
结算时,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约定增值税税率时,结算额应以不含税金额和变化后的新增值税税率重新计算含增值税的结算额进行结算。
2.5人员、车辆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拟投入车辆、人员相关资料。拟投入车辆需机动车行驶证发证之日起5年以内(含5年)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拟配置所投车辆驾驶员须持有A1或A2驾驶证,驾龄在5年以上(含5年)(提供驾驶证扫描件),年龄在60岁以下(提供驾驶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驾驶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务合同)。
2.6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三个标包,标包内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预估数量按“年(365天)×车辆数”预估,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100万元,每个座位10万元)和车辆损失险等全部相关费用。
标包内容详见下表:
标包一:新疆项目部车辆租赁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元/辆.天)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吉普(含驾驶员) | 五座SUV(四轮驱动、排量1.8T以上) | 辆.天 | 483.55 | 730 | 新疆地区 ,2辆 |
2 | 客货皮卡 | 排量1.8T或以上,汽油,自动挡,四驱 | 辆.天 | 231.8 | 365 | 新疆地区 ,1辆 |
标包二:四川项目部车辆租赁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元/辆.天)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吉普(含驾驶员) | 五座SUV(四轮驱动、排量1.8T以上) | 辆.天 | 403.75 | 730 | 川渝地区,2辆 |
标包三:陕晋项目部车辆租赁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投标限价(元/辆.天) | 预估数量 | 备注 |
1 | 吉普 | 五座SUV(四轮驱动、排量1.8T以上) | 辆.天 | 304 | 365 | 陕晋地区,1辆 |
2 | 客货皮卡(含驾驶员) | 四轮驱动、排量1.8T以上 | 辆.天 | 418 | 730 | 陕晋地区,2辆 |
3.1资质条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能力的服务商。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的车辆租赁业绩汇总表,汇总表后附相应的合同及部分结算发票。(格式见招标文件第62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资格审查-附表 1“车辆租赁业绩汇总表”)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30日14:00:00 时至2023年12月5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本项目一次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且已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2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元(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5投标小知识可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代理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向招标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7.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在下述两种方式中以勾选为准:
7.3.1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每个项目(划分标段和标包的按标段或标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进行计取。标准如下:
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及以下 | 1.5% | 1.5% | 1.0% |
100万-500万 | 1.1% | 0.8% | 0.7% |
500万-1000万 | 0.8% | 0.45% | 0.55% |
1000万-5000万 | 0.5% | 0.25% | 0.35% |
5000万-1亿 | 0.25% | 0.1% | 0.2% |
1亿及以上 | 0.05% | 0.05% | 0.05% |
?7.3.2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的,按项目投资金额(采购估算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标包一采购估算额为43.76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0.53万元;标包二采购估算额为29.47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0.35万元;标包三采购估算额为41.61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0.5万元。
7.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
银行账号:130*****808*********
银行行号:105*****0334
办理电汇时请务必注明中标人(单位)名称,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渤装+招标编号后7位数字”(例如:渤装*******)。
同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发送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申亮
电 话:0317-*******/159*****27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签: 外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