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项目公开竞选服务单位的公告
忻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项目公开竞选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的规定,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承担忻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社会公开竞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忻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项目
2.服务地址:忻城县
3.服务控制价:******.00元
4.服务工期:90天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选取方式
1.忻城县空气自动监测站搬迁(包含但不局限于:1.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在原点位与拟选3个点位同时开展空气自动监测站相关参数手工比对监测,形成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2.在新点位安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并按规范开展相关检测评估调试等。3.购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的必需设施设备,确保符合相关规范和工作需要,并正常运行。)
2.本服务竞选方式采取按单位资质、服务质量及价格择优等条件综合选取。
三、竞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要求竞选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许可部门核发的环境监测资质。
3.服务团队能力强、满足和保障规划服务搬迁工作。
四、竞标文件资料要求如下
1.单位资质证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竞选报价材料,并盖上竞标单位公章。
3.拟投入本服务的负责人(法人)证明文件。
4.以上材料必须要密封,并在密封袋口处盖上竞选投标单位公章,以及在密封袋面上写联系人、联系电话。
5.竞选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输、人工及税金等所需费用。
6.实施过类似项目的,提供项目实施成果材料。
五、竞选投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提交相关材料到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二路145号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一楼局办公室,联系人:莫主任,联系电话:0772-*******。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不予受理。
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0日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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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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