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河北区城管委低温道路清扫液购置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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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河北区城管委低温道路清扫液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LZC*******)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河北区城管委低温道路清扫液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C******* 项目名称:河北区城管委低温道路清扫液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55.0万元 最高限价:5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指定时间(12小时内)分批次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近两个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6.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在开标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及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并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到 2023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方式:发售,网络方式。注: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1)请将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HLZC*******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122*****4310401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电话合成一个PDF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jhuilin@126.com。(3)邮件主题为: HLZC*******+供应商名称+授权人+手机号。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李公祠大街金钢公园内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一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军、马钰洁 电 话:022-********-803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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