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永定河山峡段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由 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3〕301号、张行审立字〔2023〕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4:6,招标人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治理范围从官厅水库坝下起,至斋幽路止,治理河长约16.7km。在补水期间,最大程度减少淹没范围和交通影响。按照因地制宜、分区分级设防的原则,清整河道主槽11.4km,左右岸新建防冲墙7.7km;修复较低段路面1.985km,新建左岸巡河路12.7km,提升改造巡河路3.7km,拆除重建连接桥3座、新建2座;增设管理处体验平台各1处,打造4处生态节点并配套建设工程信息化等。 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来县,官厅水库大坝下游。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职责分工;(3)联合体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1 09:00至2023-12-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1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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