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犬类管理活动公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犬类管理活动公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犬类管理活动公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犬类管理活动公益宣传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元

六、项目背景和单一来源理由: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宣传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犬类管理”等创新性工作的建设,为依法行政、执法改革、执法为民、数字执法、党的建设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工作需要,需在本地电视媒体发布宣传内容,拟在金华教育科技频道制作《公益的力量》(犬类管理宣传公益广告),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购买服务,主要理由如下:

1.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承担电视新闻宣传的单位。目前该单位拥有3大电视主频道(新闻综合频道、教育科技频道、公共频道)、3套广播频率(新闻频率、交通频率、对农频率)、微信矩阵等宣传平台,是金华地区唯一一家官方专业发布电视、电台广告宣传的媒体公司,属于独家资源,具有唯一性。

2.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是金华市主流媒体,电视、电台等多档栏目,群众覆盖面广,通过此平台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展现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犬类管理”等创新性工作的建设,推动“犬类管理”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鉴于上述情况,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具有唯一性或不可代替性,一致建议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七、拟定供应商:金华市传媒集团广电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西路238号

八、其他事项: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金华市人民西路320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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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犬类管理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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