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雨水情监测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雨水情监测设备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雨水情监测设备改造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60,000.00
最高限价(元):2,760,000
采购需求:
改造2G雨量水位站1744站,改造为4G传输,同时更新RTU增加数据自动回传功能,升级改造15处视频监控站点,将信号传回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的水情处信息中心监控控制平台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2月0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评审系统网上提交,备份文件须设置打开密码后提交邮箱lngczbyxgs@163.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
**********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九马路47号
邮箱地址: lngczbyxgs@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