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潮乡中八村狮子山组新建机耕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湖潮乡中八村狮子山组新建机耕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潮乡中八村狮子山组新建机耕道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贵州贵安新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报价比选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湖潮乡中八村狮子山组新建机耕道项目
(2)项目地址:中八村狮子山组;
(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全部内容;
(4)工期:10日历天;
(5)最高报价: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人工费及相关规费、税费及利润自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2特殊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路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响应文件要求
4.1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并加盖骑缝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4.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3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评审、定标原则
在所有响应文件质量和服务符合或优于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按照经评议确认的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6.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6.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日16时30分止;
6.2 报名地点:贵州贵安新区湖潮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
6.3 联系人:晏坤
6.4 联系电话: 135*****245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贵州贵安新区老管委会湖潮乡行政大厅人大代表之家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潮乡公告栏发布。
9.招标人
9.1 招标人名称:贵州贵安新区湖潮苗族布依族乡人民政府
9.2 地址: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政府
9.3 联系人:晏坤
9.4 联系电话:135*****245
标签: 狮子山组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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