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CO2灭火装置厂商遴选

固定式CO2灭火装置厂商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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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固定式CO2灭火装置厂商遴选

(二)主要内容:

1.项目简介

艇需配置机舱固定式CO2灭火装置,安装于艇上用于扑灭机舱火灾。

2.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名称

工作参数(单套)

数量

单位

供货地点

质量要求

1

固定式CO2灭火装置

灭火介质: 二氧化碳CO2

瓶组容量:68L

数量:单列4瓶

单瓶充装量:45kg

施放形式:人力机械式施放,带应急手拉环操作

施放区域:1区

喷嘴:9个

瓶组含释放阀箱及框架尺寸(长×宽×高mm)≤1600×360×2100

框架瓶组及施放阀箱重量:≤600kg

系统含手动施放阀箱、施放报警箱、吹洗用截止止回阀、压力表、声光报警器、称重装置、备件箱等1套/船。

1

广州

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军检证书或CCS船检证书。

详细技术要求可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对接提供。

二、承制单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报名单位的注册资本、企业规模应与报名项目相适宜;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取得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报名单位提供企业征信证明以及承诺书,包括: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投标、配套供货和技术服务中未存在不良记录的声明;无因重大质量事故被上级暂停资质且目前尚未恢复情况的声明;不在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时间内的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类似产品在海船(类似尺度、吨级快艇优先)上的供货业绩或承担类似科研项目的业绩;

6.不在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限制措施时间内;

7.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等4家网站失信情况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8.遴选不接受多家厂商作为联合体报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厂商,不得同时报名;不接受有外资背景厂商报名;设备类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9.如具备由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与承研设备密级相符的保密资格单位证书,需对所承担项目的保密安全性作出承诺;如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有效期或已通过现场审查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保密局证明或提供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的证明;

10.报名单位如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提供通过装备承制单位现场审查的证明,报名的项目应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

11. 单位如具备以上9项和10项条件,应有对应的军事代表室监管,代表室能够且愿意实施该项目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军检验收。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报名有效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含)前,若参加应填写需求对接报名书(见附件)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以通过线下方式(电话、传真、快递等方式)与联系人报名。参与遴选厂商需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如下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报表。依法纳税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审核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如具备需提供由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颁发的与承研设备密级相符的保密资格单位证书,如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有效期,需提供保密局证明或提供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的证明;

6. 如具备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提供通过装备承制单位现场审查的证明(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7.提供近五年类似产品在海船(类似尺度、吨级快艇优先)上的供货业绩;

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记录,无因重大质量事故被上级停止资质且目前尚未恢复的情况的书面声明;

9.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上述资格审查文件请按照条目装订成册。

未在规定时间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到招标方进行资格检查的报名单位,视同放弃。

四、技术审查

组织实施单位开展技术对接,将项目的技术要求发送给厂商单位。厂商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协议编制并提交组织实施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延期未提交视为放弃。

五、联系方式

遴选组织实施单位:广州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

技术联系人:杨晓威

电话:020-********

手机号:133*****591

传真:02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6号



附件:

需求对接报名书

(遴选组织单位名称):

根据获悉的需求公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我单位经研究,决定参加本次设备遴选活动,现承诺如下:

1.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产生经费自行承担,按遴选文件、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并严格遵守遴选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提供一切便利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完成对本单位的资质审核;

3.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保密规定要求;

4.尊重并积极配合主管机关、工作组织机构、总体及系统技术责任单位、军代表室对我方资格、技术文件材料可能的质询、审查、复议等工作。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遴选工作授权代表或授权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广州,0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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