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三标段拉萨市柳梧新区Ⅶ-3子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三标段拉萨市柳梧新区Ⅶ-3子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三标段)拉萨市柳梧新区(Ⅶ-3)子项目工程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施工招标代理机构,征集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青藏高原西南缘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第三标段)拉萨市柳梧新区(Ⅶ-3)子项目

(二)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形地貌重塑、土壤改良(土壤翻耕和土壤培肥)、植被重建等工程。

(三)建设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

(四)工作内容:负责编制施工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评标,招投标资料收集,配合后续审计等工作。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内容;

(二)须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中无行政处罚、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上需附截图);

(四)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五)具有在藏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办公场地(需提供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或类似项目施工招标代理业绩(2020年至今至少一个以上,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

(七)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若比选申请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最近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投标前当月的财务报表);以上财务附表数据正确并具有连续性;

(八)比选申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比选,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提供从业人员(包含授权的委托人、在藏负责人等)身份证,需提供由本单位购买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比选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北京时间)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到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3119办公室。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下午18时?00分前。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拉萨市高新区柳南大道(栖创路)15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88*****606

拉萨市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工程招标 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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