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同志街7.8购物广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同志街7.8购物广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同志街7.8购物广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30 14:33:01
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单一来源
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长春同志街7.8购物广场宣传广告投放项目
采购内容:拟在同志街7.8购物广场宣传广告投放,类型:户外LED屏,拟投放期限为8个月,每次播放时长15秒,频次240次/天。文件格式:JPG/RGB。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独家经营权证明材料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6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版)》第四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基于市场环境,只能与唯一媒体、赞助及会展服务商等开展合作”,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特此申请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名称:哈尔滨市亲邻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明四道街41号6栋3单元7层3号
三、公示的期限
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
异议的受理方式: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时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部门按经审批的采购方案内容执行;公示期满有异议的,采购部门将在公示期满后7日内,根据异议内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并形成结论,并将结论意见书面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维持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异议成立的,采购部门应根据会议意见重新制定采购方案并履行后续采购程序。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系人:郑威
联系方式:0431-********
采购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人:金锋
联系方式: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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