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雷秀花、林其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雷秀花、林其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转移登记公告
现有雷秀花、林其明对坐落于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都澳路13号(原门牌号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都澳路9号,因更换二维码门牌,变更为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都澳路13号)原登记于林兆坤、雷秀英(雷秀英与雷秀花同属一人)、林其明名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继承转移登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宁政国用(2003)第2401号、宁政国用(2003)第2402号、宁政国用(2003)第2403号)。雷秀花系林兆坤配偶,林其明、雷晓燕系林兆坤、雷秀花子女。现原权利人林兆坤于2014年9月死亡。被继承人林兆坤的父亲林风成、母亲刘大安二人均已先于林兆坤死亡;林兆坤女儿雷晓燕于2019年死亡,且生前无配偶无子女。现林其明表示要求接受继承被继承人林兆坤所遗留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雷秀花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林兆坤的上述遗产继承权。所以,被继承人林兆坤所遗留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由林其明继承。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原登记于林兆坤、雷秀英(雷秀英与雷秀花同属一人)、林其明名下,雷秀花为原权利人。因此,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雷秀花、林其明两人共同所有。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先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天内(2023年12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受理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9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雷秀花林其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宁德市蕉城区三都镇都澳路13号(三都镇都澳路9号) | 578.22㎡ | 城镇 住宅 |
宁德市蕉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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