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克什克腾旗财政局批复方式和采购人的委托,我公司对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购买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实行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FHC—H16004
二、招标项目名称: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购买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54.5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015年克旗环保局环保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拟购置明细表
编号 | 仪 器 名 称 | 数量 (台/套) | 备 注 |
1 | 大气颗粒物PM2.5浓度监测仪 | 1 | 配置参数见招标文件 |
2 | 仪器标定动态气体发生器 | 1 | |
3 | 空气质量流量计 | 2 | |
4 | 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 | 1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2、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开标时递交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主要设备投标设备生产厂家专项授权或经销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主要设备是指:大气颗粒物PM2.5浓度监测仪、仪器标定动态气体发生器、空气质量流量计、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交易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按照公开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避免招标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确定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投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为唯一有效供应商代表,进行评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2016年2月23日—2016年2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本次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在克什克腾旗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大厅赤峰市宏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络处获取。拟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后须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6年3月15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前送达克什克腾旗财政局一楼政府采购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克什克腾旗财政局政府采购大厅。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赤峰市宏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郭立华 电话:****-*******
采购单位:克什克腾旗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杨钰娟 电话:****-*******
赤峰市宏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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