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询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甘肃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等文件要求,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项目”进行采购,确定邀请兰州海森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蓝星安防智能化技术有限公司、甘肃天宇安防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GZJCYYGCG[2023]006号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县院控制中心及主会场设备 | ||||
1 | 4K超清终端 | 1)终端需与MCU为同一品牌。 | 台 | 1 |
2 | 4K超清摄像机 | 1)支持壁装、三脚架安装或吊顶安装等多种安装方式,可按用户需求进行安装。 | 台 | 2 |
3 | 全向智能数字话筒 | 1)支持360°全向拾音,拾音距离不低于6m | 个 | 1 |
服务要求:
1.保质期要求:本项目免费质保期为 1年(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应马上响应,在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完成维修服务。
3.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
4.交货地点要求: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瓜州县人民检察院,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运输、安装调试要求:供应商在货物运输、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作业标准,杜绝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并承诺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6.验收要求:同意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7.付款条件和要求:合同另行约定。
三、采购预算金额:¥******.00元(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元整)
四、询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报价明细表等资格证明资料在竞价完成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递交至代理公司。
(3)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资质审核时间及竞价时间:
报名上传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0日17:40至2023年12月1日15:00;
竞价时间:2023年12月1日15:10至2023年12月1日18:00。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瓜州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向梅
联系电话: 0937-*******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冬梅
联系电话:0937-*******
地址:瓜州县瓜州大道77号(中心嘉园东门)
甘肃天一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0日
标签: 视频会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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