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江苏扬州地方成品大米轮换竞价交易公告

12月4日江苏扬州地方成品大米轮换竞价交易公告

受扬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地方成品粮轮换工作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2023年12月4日 14:0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交易平台进行。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页,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江苏地方成品粮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采购标的情况及相关说明

1、交易内容:

1.1竞价标的:扬州市市级成品大米仓储保管轮换服务费。本招标活动属扬州市成品粮储备范畴,双方行为必须遵守《扬州市市级政府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参与竞价的会员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相应大米(食品)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2)具有满足储备轮换要求的产能和仓储基础设施:1、企业日加工稻谷能力在300吨以上;2、单个标的数量需具有成品粮粮仓有效仓容不低于600吨;3、竞标标的物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所有成品粮仓容的60%。

(3)有能力充分履行双方本次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独立法人的担保,服从委托方的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定的第三方监管。

(4)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近两年无安全事故。

(5)无偿提供仓储现场信息管理系统,供委托方远程实时监控与检查。

(6)提供以下材料以供审查:1、企业申请表2、营业执照3、产权证明4、银行信用等级证明5、企业信用报告6、社保证明7、库区情况表8、库区库存表9、平面图10、2022年末和2023年11月底资产负债和利润表11、近两年安全生产证明12、企业专业人员情况表和相应资质证书13、担保函。(详见附件)

(7)成交后接受委托方组织的实地考查,若上述资质存在不实或虚假信息,竞拍方须放弃本次交易所获得的权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委托方和被委托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结果,并重新发起竞标活动,被委托方有权扣除本次交易相关保证金,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1.2大米年度轮换补贴:180元/吨,减价幅度2元/吨。

2、标的物内容和要求(详见线下合同和交易清单):

2.1 品种:大米

2.2 等级:二级及以上

2.3 生产时间:中标日后生产。

2.4 数量:1660吨(分4个标段)。

2.5 包装:散装或包装

2.6 储备期限:2023年12月4日-2024年12月31日。

2.7 质量要求:详见交易清单。

3、结算方式

3.1 成品粮协议结算价格:3800元/吨,进出库同价。

3.2 入库货款结算:中标方组织成品粮送至委托方指定仓库,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提供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凭增值税发票3个工作日内付款,具体详见线下合同(附件《大米采购合同》)。

3.3出库货款结算:轮换协议到期前3日内,中标方按入库价格结算并支付相应货款。

3.4轮换工作费用结算:轮换协议到期,中标方根据中标价格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后进行结算,具体详见线下合同(附件《扬州市市级成品粮储备委托动态储存合同》)。

4、货物包装

4.1 包装标准及方式:若为包装形式,包装物、标识、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和食用卫生标准,各项标签必须清晰、齐全、准确。

4.散装存放于指定凉米仓内。

5、交货及验收方式

5.1 交货时间:2023年12月18日前交货结束。

5.2 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仓库仓内交货。

5.3 交货方式:自主交收。

5.4 供货时间服从委托方安排。不接收未经冷却处理的大米。

5.5 货物接收办法:指定仓库仓内交货。

5.6 质量验收办法:中标方对入库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负全部责任。中标方在完成标的数量入库后,委托具有粮油产品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成品粮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7 违约处理:在规定的供货时间内未完成供货,视作中标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大米质量未通过验收确认的,视作中标方违约,中标方须在验收质检报告签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标方被视作违约的,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5.8 轮换:采取总量固定,动态轮换模式,轮换采取先轮入后轮出、即出即进方式,除紧急动用外,市级政府成品粮储备库存数量任何时点不得低于规模总量。

6、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6.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6.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7、交易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交易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4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3 年 12月3日17时之前到账(视为报名成功)。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900100*****0711

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3日17时。(竞价保证金在12月3日17时前到本公告中交易市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三、合同签订

标的成交后,于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作为买方与供货方签订《大米采购合同》及《扬州市市级成品粮储备委托动态储存合同》。

四、联系方式:

扬州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陈经理180*****598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李佩璇 189*****971;孙先生181*****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170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3年11月30日



,江苏,扬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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