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特装展台设计搭建服务的公告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特装展台设计搭建服务的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高原特色农产品展示特装展台设计搭建服务。
(二)采购方式: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选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采购。
(三)采购要求:
1. 预期费用:设计搭建总费用不超过6万人民币。
2. 展区面积:250-300㎡,展区以高原特色农产品成果展示介绍、系列农产品品鉴活动为主,采用图、文、声、光、电、实物农产品、大屏幕液晶电视、灯箱画面、精品展柜等元素进行整体特装,形象展示昆明农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条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6. 具有履行业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服务下的采购活动。
(四)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二、 相关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资格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二)所在单位(公司)近年来开展特装展台设计搭建及宣传的工作情况简介、服务工作案例及其相关支撑材料。
(三)特装展台设计搭建及宣传设计方案(请注明整体报价)。
三、 响应文件提交
接收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请有意向的服务商将以下资料,按要求分项整理成册,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kmsnyjscc@163.com,设计方案效果图打印2份送至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逾期不再受理,以下资料将作为项目评审依据,不按要求整理报送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一)针对采购需求,提供具体服务方案、报价方案(按服务和产品分类报价);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四)确保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并提供承诺书。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市场与信息化处0871-********
2. 监督举报电话:0871-********。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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