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
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ZJSDLSJY-HW-ZBJC-**********-2023-098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30 17:00:00
采购项目名称: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
签收登记截止:2023-12-0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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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EPDI-2023-T2-04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平潭岛北侧海域
一、招标条件
本 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 已取得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本次进行 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预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 ZEPDI-2023-T2-040 ),项目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有资金(自筹资金20%,贷款80%) ,招标人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规划容量450MW。
工程概况: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场址位于福建省平潭岛北侧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20km,场区水深30~35m,西侧毗邻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规划海域面积42km2,规划容量450MW。
本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装机规模450MW(不得小于且超出部分不得多于单台风机容量)、单机容量13MW及以上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设备(含基础顶法兰)、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五年质保期的易耗品等和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含配套塔筒)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运输、指导安装、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并网前运维、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相关技术服务及培训、运行人员的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海上交通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质保期内招标人(买方)的海上交通、设计联络会和基础设计所需的风机载荷数据资料提交以及复核设计成果等。
投标人应根据装机规模、单台机组容量13MW及以上的前提条件要求自行编制方案投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布置方案,风机配置及费用,风机基础载荷优化设计及形式,保证发电量计算,施工组织方案,运维方案及费用等。风机布置方案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地质条件。
交货时间:招标人(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投标人(卖方)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本项目风机预计于2025年4~9月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风机价格不因交货时间的变化调整;基础顶法兰需提前交货并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交货条件:投标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招标人(买方)指定的码头或机位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招标人(买方)从投标人(卖方)的船板上将货物卸到指定码头或机位。
交货地点:机位交货(每批次交货以招标人(买方)提前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卖方)需在施工区域附近码头始终保证3台套存货(含塔筒)。基础顶法兰供至招标人(买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能建杯”优质工程奖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重要约定: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人承诺在招标人获得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中标并与项目业主签订相应的总承包合同并生效后,以本次预招标结果为依据,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和中标人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于本采购项目存在的不确定性而可能产生的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具备以下条件:
1、资格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法人。
2、能力要求:具有风电机组设备生产能力,以及技术服务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机容量6MW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累计并网业绩容量不少于1000MW(须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并网证明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且拥有福建省内海上装机业绩。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三年亏损。
5、管理体系要求: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其他要求:投标机型必须取得海上风电机组设计认证(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其他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未被列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未违反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7:00 时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17:00 时(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提供。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后,招标人将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访问地址:http://ec.ceec.net.cn)开通招标文件下载许可,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购买支付只接受电汇方式,电汇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汇款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19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 投标文件通过二种方式递交:
⑴ 线上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根据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的投标流程和要求,在线填写报价和相关信息,并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仅需且必须上传PDF格式文档)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⑵ 线下递交
将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当面送达或邮寄的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时,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寄出。送达或邮寄地址和接收人见“招标人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以上传至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的时间为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即使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线下递交,则招标人仍有权视为迟到而拒绝。
递交地址: ⑴ 线上递交: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⑵ 线下递交:浙江省杭州市古翠路68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日 14: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 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⑴ 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⑵ 公告内所述日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上在线通知。
⑶ 本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逐项核对本单位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如投标人在资格后审中因不符合资格要求而被拒绝,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法务与合规部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68号
联 系 人: 华工
电 话: 0571-******** 152*****664
电子邮件: cgb@zepdi.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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