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系业务通讯配件招标公告
维系业务通讯配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6年中国联通巴州分公司维系业务通讯配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服务地点:新疆巴州;
1.2项目完成时间:自接到招标方需求委托后,按招标方具体要求完成;
1.3预算金额:16万元;
1.4招标范围:2016年中国联通巴州分公司维系类通讯配件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内存卡:16G、32G、64G等
充电宝:5000Ah、5500Ah、6000Ah、8000Ah、10000Ah、12000Ah、20000Ah等
手机壳:三星、苹果、华为、小米、联想、酷派等
数据线
自拍杆
手机膜
1.5中标情况:本项目共1名中标人;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商家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开户行开户许可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1.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1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3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2.4其他要求:
2.4.1申请人信誉良好,无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在中国联通集团范围内无不良记录、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4.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4.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4.1.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4.1.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4.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4.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2.4.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2.4.1.8被责令停业的;
2.4.1.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1.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4.1.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4.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4.1.1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9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库尔勒团结北路28号联通公司503室持以下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6日 11时 00 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团结北路28号联通公司6楼601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团结北路28号联通公司6楼
联 系 人:吴兰
电 话:156*****588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
2016年2月23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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