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大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正大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思明区大正大厦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托,对大正大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KXM*******

2、项目名称:大正大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本项目预算(元)

招标要求

1

1-1

大正大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26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固定报价:1、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1)住宅:1.5元/㎡?月,面积:*****.11㎡(2)住宅改办公、商用:3元/㎡?月,面积:6340.79㎡2、公共维修金:(1)住宅:0.3元/㎡?月(2)住宅改办公、商用:0.4元/㎡?月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服务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大正大厦。

付款方式:该项目分两个付款主体,住宅部分由各业主自主承担,住宅改办公、商用(商场)部分由业主(用户)承担,中标人按中标价自行向业主(用户)收取。(公共维修金为代收项目,实际属于业主所有,用于项目内各项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在业委会、业主监督下使用。)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按本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4.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

1.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2.(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4.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选聘工作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格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每天9:30-12:00,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13单元)。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13单元)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思明区大正大厦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正大厦

联系人姓名:黎女士 联系电话:133*****456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213号)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1*****134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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