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光学实验室建设(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应用光学实验室建设(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师范学院应用光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经楚雄州财政局批准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备符合采购项目资格要求和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楚雄师范学院应用光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云旺招CX-CG2016-004;
1.3 招标内容:
示差扫描量热分析仪、相衬(相差)显微镜、交直流耐电压测试仪、福禄克FLuke Ti95红外成像仪、蓄热系数测试仪、导热系数测定仪(热流法)、系列热膨胀仪(热膨胀系数测定仪)、恒湿试验箱、球磨机、集热式恒温磁力搅拌器、数显恒温磁力搅拌器、实验室电动离心机、智能恒温数显磁力搅拌器电热套、开炼机、鼓风干燥机、电热真空干燥箱、电热真空干燥箱、超声分散机、自动涂膜机涂膜器、手动粉末压片机(含模具)、实验室长方形模具,双通道温控器平板模具、圆柱电加热压片模具、万能粉碎机、小型包衣机、精密电子天平、手动切片机、实验室台柜椅等配套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1.5 交货地点:楚雄师范学院内;
1.6 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
1.7 售后要求: 整体不少于三年免费上门质保,测试设备需要在5-6年间提供产品的后续免费功能升级,提供设备使用教师免费培训(其中,原子力显微镜免费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小时),必须提供所有设备的维护、操作手册。
1.8 质量标准:符合最新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招标文件(合同)技术要求。
2 、资金来源:学校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2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为准),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的国内制造商或经销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5 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招标文件之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6 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招标文件之采购清单要求提供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原件;
3.7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8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进口设备在验货时均需提供中文海关报关单;
3.9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该项目一包采购,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以对以项目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投标人请于2016年02月25日至2016年03月01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场购买不邮寄,售后不退。
6.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未授权的无需提供)。同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套交代理公司留存。
7 、投标保证金: 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8日14:30时;
8.2 递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9 、开标时间:2016年03月18日14:30时;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10 、本次招标项目预算价: 49.2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媒体发布。
招标人:楚雄师范学院
地 址:楚雄师范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文鼎路汇东胜景小区357栋
联系人:王兴亮
电 话:139*****984
传 真:****-*******
2016 年02月23日
标签: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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