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中心小学分校区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城关中心小学分校区新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县城关中心小学分校区新建工程,已获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5]21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玉环县珠港镇城关中心小学。工程建设投资21000万元,建设资金由玉环县财政资金解决。本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委托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核准,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玉环县玉城街道前塘垟NCG060-0148地块及周边NCG060-0144局部地块和NCG060-0147局部地块,北临规划广陵南路,南临双港路,西临规划外环东路,东临规划经八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教学楼、办公楼、报告厅、食堂、体育场馆及其他教学辅助用房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2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86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1665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1119平方米,代征道路及河道面积5289平方米。建筑密度≤30%,容积率≤0.8,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具体包括本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基坑围护、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消防、幕墙、二次装饰、钢结构(网架)、体育场、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大门、围墙、桥梁、室外道路及市政管线、停车场等规划部门标注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特殊项目设计由业主另定),以及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并无偿配合本项目的其他专业设计人(如配变电站设计等)工作。

2.3竞标费用:中标人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另行载明,另一中标候选人(未中标人)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 6万元(人民币),得分排列为第三名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5万元(人民币),得分排列为第四名、第五名的一次性付给方案补偿费 4 万元(人民币)。经评委界定以废标处理的投标文件,不予支付补偿费用。所有方案设计成果及其设计理念在本项目的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2.4质量要求:方案成熟并达到国家、浙江省及台州市有关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2.5具体设计内容要求与费用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并配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各专业设计人员。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

3.3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符合资格要求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3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交易员凭交易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招标范围内投标申请人拥有的其它专项设计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拟派的其他设计技术人员简历及资格证书,以及能够体现投标申请人自身实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上述材料须为原件及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递交资格预审资料,逾期不再接受。

5.投标资格确定

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及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和评审,以投票形式选定五名投标人(如报名单位大于或等于三家而不足五家的,则审查和评审合格的全部参加本工程投标)参加本工程设计投标,未入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0576-********、87130772)办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珠港镇城关中心小学(盖章)

联系人:王老师 阮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李陆明

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0576-********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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