淖毛湖养猪场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及运营招标公告
淖毛湖养猪场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及运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吾县淖毛湖养猪场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及运营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伊吾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伊发改投资【2015】1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伊吾县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吾县淖毛湖养猪场污水处理站设备、安装及运营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址:淖毛湖养猪场
2.3 建筑规模: 污水处理池1座,处理量300m3/d
2.4 工程投资额:350万元
2.5 计划工期:91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04.06 计划竣工日期:2016.07.06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
3.2 本招标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02月23日—2016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09:30-13:30(北京时间),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层) 联系方式: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6年02月23日至2016年02月29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函原件到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层 购买招标文件。
6.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环保局
地 址: 伊吾县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加娜热
联系电话: 133*****860
招标代理机构:哈密众合恒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哈密市中山北路领先中山大厦A座10层
邮编: 839000
联系人: 高存军
电 话: ****-*******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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