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司法局关于遴选东方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代理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司法局关于遴选东方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代理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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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 分  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东方市司法局东方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17:24
名  称: 东方市司法局关于遴选东方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代理单位的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东方市司法局

关于遴选东方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代理单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对东方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开展政府采购,决定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二、业主单位

东方市司法局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完成东方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采购代理工作。

项目预算:*******.96元。

四、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方式

1.报价内容:采用报价函报价,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为取费标准,并以下浮率〔0%(不含)—20%(不含)〕形式进行报价,手写无效。最终费用以项目中标服务单位金额为计费额,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2.评选方式: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东方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中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招标代理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招标代理单位签订合同。

五、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本次遴选要求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注册并登记信息、海南政府采购网备案通过的代理机构(需提供海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并且在《海南省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完成诚信档案手册备案,并打印诚信档案手册。

4.信用查询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须提供从事招标代理近三年来(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提供项目报价、公司简介、相关案例(报价文件需密封加盖公章)等。

六、报名事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前来我单位报名并递交纸质报名资料5套。递交的资料顺序如下:

1.报价函(格式自拟)。

2.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条件所涉及到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并密封在1个文件袋内,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上写明业主单位:东方市司法局,项目名称:东方市“智慧矫正中心”项目。

七、递交材料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18:00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联系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898-********177*****666

材料提交地址:东方市北九龙路东方市司法局208办公室



东方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30日

相关文件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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