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良站货场叉车招标公告

沙良站货场叉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6-44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呼和浩特铁路局
物资招标办公室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6年3月10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物 资 名 称型号规格单位数 量交 货 时 间交 货 地 点备注
1电动前移
式叉车R16S 辆2合同签订后三个月沙良物流园
2蓄电池托盘搬运叉车T20AP辆2
二、主要事项
1.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1)电动前移式叉车
1.1承载力:1600kg
1.2驾驶方式:座驾式
1.3自重:不小于2940kg
1.4载荷中心距:600mm
1.5轴距:不大于1385mm
1.6动力形式:蓄电池
1.7提升高度:(额定起升重量时的最大起升高度)不小于8500mm
1.8自由提升高度:不小于3061mm
1.9门架回缩后高度:不高于3910mm
1.10货叉长度:1150mm
1.11转弯半径:不大于1640mm
1.12速度:行驶(满载/空载)km/h:不小于13.5;起升(满载/空载)m/s:不小于0.40/0.66;下降(满载/空载)m/s:不小于 0.55/0.45
1.13最大爬坡能力(满/空载)%:不低于10/10
1.14加速时间(满/空载)s:不小于5.5/4.8
1.15门架倾角(前/后):2/4°
1.16护顶架(驾驶室)高度:不大于2110mm
1.17座椅离地高度(最低/最高):940/1030 mm
1.18车体长度(含货叉):不大于2411mm
1.19门架类型:三级门架
1.20门架离地间隙:不大于75mm
1.21直角堆垛通道宽度
托盘1000×1200(1200跨货叉放置):不大于2729 mm
托盘800×1200(1200沿货叉放置):不大于2785 mm
1.22需具备三套行车制动:电磁/机械/反向电流制动,机械制动为全轮制动
1.23驱动电机:不小于6.5Kw
1.24提升电机,15%功率:不小于14Kw
1.25蓄电池电压/容量(5小时放电):不小于48V/560Ah
1.26蓄电池寿命(充放电次数):≥1500次(要求配进口品牌电瓶)
1.27行车控制:需配备双踏板系统控制前进后退和制动
1.28操纵系统:指尖控制手柄集中于座椅扶手,一个手柄可以控制门架4个动作。
1.29驱动和起升电机:驱动和提升电机需采用进口品牌,防潮、防尘设计,具有免维护特性,性能好;双驱动电机:具有良好的爬坡性和加速性,换向平稳,无需差速器,磨损少,效率高。电机具有温度自动监控功能。驱动电机总功率≥6.5kw,提升电机功率≥14kw。
1.30提升系统:门架提升,前移及回缩末端具备缓冲功能,货叉架带倾斜和整体侧移功能,门架提升油缸需安装在门架侧方,防止遮挡司机视线。
1.31制动系统:3套制动系统,松开行驶踏板自动制动,踩下反向踏板使车辆制动,紧急机械制动
1.32蓄电池:要求进口品牌,电压/容量≥48V/700AH,电量支持连续作业时间≥8小时,电池寿命充放电次数≥1500次。
1.33充电机:要求为智能充电机。具有电压自适应、过压、过流、变压器和蓄电池温度保护等功能;多种充电方式:100%充电、浮充电、均衡充电、脱硫充电及初充电;显示错误代码。
1.34座椅安全开关:司机离开座椅,叉车停止所有操作动作。
1.35其他配置:自动液压侧移功能(侧移范围左右各100mm)、双附加油路,行车光电警示灯、外接电源。
1.36叉车在举升到8.5m高度时(载荷中心为600mm)承载能力应不小于1200公斤。
1.37叉车应具备停驶3秒后自动启动驻车功能,确保作业安全。
1.38叉车仪表盘应具备驱动轮行驶方向指示功能
1.39 车体颜色:车身为红色(色号RAL2002),驾驶室为 黑色(色号RAL7021)
1.40 安全保护措施:车体底部需加装橡胶围挡同时车轮部位需加装10mm厚钢板,以起到保护工作人员的脚部不受挤压。
(2)蓄电池托盘搬运叉车
2.1承载力(kg):不低于2000
2.2载荷中心距:600mm
2.3动力形式:电瓶
2.4额定起升重量时的最大起升高度:不低于125mm
2.5货叉长度:1150mm
2.6货叉宽度:560mm
2.7转弯半径(站板打开时):不大于2031mm
2.8速度:行走最大速度(满载/空载):不低于6km/h;起升(满载/空载):不低于0.035m/s,0.043 m/s;下降(满载/空载):不低于0.064m/s,0.060m/s
2.9最大爬坡度(满载/空载):不低于12%/20%
2.10行车制动:电磁机械
2.11驱动电机功率:不低于1.2kw
2.12提升电机功率:不低于1.2kw
2.13驱动控制方式:数字控制,无极变速
2.14转向:转向舵柄为电子转向
2.15电瓶:要求为进口品牌电瓶,电池容量不低于24V/250AH;充电电压220V,配有充电器1套。电量支持连续作业时间6-8小时,电池寿命充放电次数1500-1800次。充电机要求具有电压自适应、过压、过流、变压器和蓄电池温度保护等功能;多种充电方式:100%充电、浮充电、均衡充电、脱硫充电及初充电;显示错误代码。
2.16 总线系统:采用Canbus总线控制技术,所有电子部件经由总线系统控制,叉车故障通过电脑连接快速诊断;通过总线系统,可根据用户实际情况调节叉车运行参数。
2.17舵柄控制:当舵柄处于垂直或水平状态时,叉车自动启动制动功能,确保叉车操作安全性
2.18驱动系统:采用交流驱动电机驱动,满载爬坡能力不低于12%,斜坡启动不下滑。
2.19工作平台:叉车前部设置大的储物格,可用于存放手套、工具等。
2.20行车踏板:带安全开关的悬浮站板可以吸收震动,站板上设计有橡胶垫,左右设计有护臂,使司机作业更舒适。
2.21制动系统:4套制动系统:驾驶舵柄水平或垂直实现电磁机械制动,松开前进或后退开关车辆自动制动,前进或后退中按反方向开关实现反向电流制动,紧急机械制动。
2.22具备多功能显示屏,可以显示电量,使用小时数等基本信息,具有低电量警示功能。
2.23同时配有喇叭及防撞开关等安全功能。
2.24踏板具备防滑功能。
2.25需配备左右可折叠护臂,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2.26 需配备闪烁警示灯
2.27 需具备转弯自动减速功能
2.28 车体颜色:红色(色号为RAL2002)
2.质量保证要求: 设备要求保修1年或1500工作小时,以先到时间为准。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⑴设计能力满足生产需求;⑵设计合理化;⑶接到报修电话4小时内响应,指导解决;⑷需要上门维护48小时内到现场维护;⑸呼和浩特当地需有售后网点;(6)维修人员须具备维修资质。
4.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⑴配有设备维护保养说明书;⑵配有设备使用说明书;⑶现场提供10人次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培训。
5.配件、附件要求:提供维修工具。
6.交货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三个月。
7.付款方式: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分项中标。
9.验收方式:按国家行业及路局有关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⑷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⑸投标方必须是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专业叉车生产厂;(6)投标方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⑺投标方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⑻投标方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⑼投标企业在呼和浩特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资质;⑽投标厂家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并同一品牌,不接受贴牌(OEM)产品和联合投标方式投标。⑾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包头、集宁、呼和铁路运输检察院任一单位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公司开户当地铁路运输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3日11时3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3月10日8时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楼(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80*****195 联系人:苏 龙
标文件咨询电话: ****-******* 联系人:王欣珏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联系人:肖 玲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进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点击右上角闪烁字体“进入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下载对应编号和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4403
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不再办理),开标日凭收据办理投标其他手续。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由于投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的标书费不予退回。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 2245092,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 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如12—235—2、12—235—5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2016年2月23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中标人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投标资格条件,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有对招标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告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日期,并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 5.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⑴营业执照彩印件,税务登记证彩印件,组织代码证彩印件;⑵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彩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彩印件;⑷产品说明书、质量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函;⑸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6)投标方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彩印件(携带原件备查);⑺投标方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彩印件(携带原件备查);⑻所投标车型在内蒙古区域内使用且不少于5家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⑼投标方提供所投标车型近一年内在铁路系统每种车型不少于叁台的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⑽投标人所投标车型在商超客户中的业绩证明不少于3份(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⑾投标企业在呼和浩特有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维修人员的维修资质证书彩印件;⑿投标厂家所投产品必须为原厂生产并同一品牌,不接受贴牌(OEM)产品和联合投标方式投标;⒀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办理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标书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掌握招标人对采购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三、关于投标文件的说明
1.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主要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成本分析表,投标人资格证明;物资设备简要说明和质量证明。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物资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所需设备生产厂名称。★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达供货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安装、招标代理服务费、税金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投标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中标人中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物资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外购件注明供货来源和生产企业。
9.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①投标文件要求一式 两 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③投标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④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招标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定标办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公开唱标。
六、关于评标的说明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投标人投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招标人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但投标人如报价最低,其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招标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
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收取:
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单位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通知书,服务费缴纳后凭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收据到招标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用户签订合同。招、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
(1)按照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中收费许可及相关规定,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将向所有中标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服务费收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方式,具体咨询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中 标 金 额(万元)费 率
100以下(含100)1.5%
100(不含)—500(含500)1.1%
500以上0.8%
★ 当一个标有多个标段组成时,服务费的收取按每个标段单独核算收费,即服务费由每个标段的中标金额和对应的费率确定,一个标收取服务费总额由每个标段收取的服务费之和构成。
(3)服务费汇款开户行、帐户、账号。
开户行:中行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组织的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二、投标文件的否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价格确认
★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中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价格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拒绝其投标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1.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3.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4.投标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5.投标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发布一次公告,投标人不足三家(报名家数或购买招标文件家数,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家数)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开标时投标人满足三家,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该包件按照否决全部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投标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重新招标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由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填写变更采购方式说明,可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投标都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投标处理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招标;重新组织招标时,由于招标方原因造成的废标,标书费不再收取。
十一、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通过铁路总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等级和呼铁局供应商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评标结果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可从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渠道招标评审中,若分项中标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可从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需注明履约有效期,并附中标产品明细等资料。
十三、评标纪律
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部分 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书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二、投标书格式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根据贵方招标采购的______物资设备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招标物资设备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元。
2.我方愿意提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5.如果我方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投标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招标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投标物资设备数量、单价、合价、备品备件参考价格(如需提供)、投标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
四、投标企业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质量荣誉证书等)。
4.与本次投标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五、投标物资设备报告
1.投标物资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投标物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对投标物资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随机附件、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
5.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6.售后服务、培训。
7.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标办公室: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依据路局企法处有关规定执行。
招投标违规、违纪举报电话: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办公室0471—*******
呼和浩特铁路局纪委监察处0471—*******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2016年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叉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