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清理与优化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清理与优化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

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清理与优化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各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环组发〔2023〕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管理,健全政府采购有关当事人资质审查与清理机制,近期省财政厅组织对全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清理与优化工作,现将清理与优化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当事人可在公示期结束后向省财政厅提出陈述和申辩。请于12月21日前将陈述申辩信息发送至邮箱:hljszfcgb@163.com,联系人:尚宗亮,联系电话:0451-********。陈述申辩信息请按以下格式反馈:

1.申辩事项“......”,理由陈述“......”,申辩请求:......

2........

联系人:***,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未按要求格式反馈的陈述申辩,不予采纳,逾期不反馈视同无意见。省财政厅将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清理与优化名单及相关当事人意见采纳情况,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代理机构库进行清理与优化。

附件: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清理与优化名单(第二批)

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清理与优化名单(第二批)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清理与优化名单(第二批).xlsx
附件: 2.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清理与优化名单(第二批).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黑龙江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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