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
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
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堡古2储气库先导试验工程-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已由冀东油田规划计划处以中油冀计[2021]1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东石油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需求,招标方案编制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堡古2平台。
项目概况:堡古2储气库储气层位为沙一段,埋深-3940~-4200m;上覆盖层岩性为泥岩,有效厚度平均 227m;直接泥岩盖层厚度平均为90m。根据目前国内外储气库微地震监测部署情况,微地震监测深度为2000m左右。为确保冀东油田堡古2储气库长期安全平稳运行,需对储气库内断层、盖层及井筒进行微地震实时监测。通过微地震监测识别可能引起储层分区或流动通道的断层或大裂缝,掌握气藏内部变形机制、传导性裂缝和再活动断裂构造形态信息,以及流体流动的分布和压力前缘的移动状况,从而为储气库生产运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通过堡古2储气库微地震监测系统模型模拟结果初步分析,浅层台站和深井部署数量、深度,对微地震监测系统的观测灵敏度、定位精度有极大的影响。为评价堡古2储气库地面及浅井微地震监测系统对储气库注采的响应特征和监测有效性,对后续微地震监测系统科学、合理布局提供决策依据,需要针对堡古2储气库开展地面和浅层微地震监测试验。
招标范围、内容:
本项目试验区域为南堡3号构造堡古2区,研究区面积5.03 km2,需对储气库内断层、盖层及井筒进行微地震实时监测试验。主要内容为:
(1)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现场踏勘;
(2)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方案编制;
(3)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现场施工;
(4)微地震监测测试试验数据处理及解释;
(5)微地震监测技术培训指导。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不含增值税。
2.4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的微地震监测研究或储层精细表征与剩余油分布规律研究项目业绩情况,包括项目的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2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 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 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地球物理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副教授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具备井中、地面微地震监测相关研究经验(提供项目合同或论文论著或发明专利或科技奖励的扫描件)。
(2)团队技术人员应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及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不少于3人;应具备井中、地面微地震监测相关研究经验(提供项目合同或论文论著、发明专利、科技奖励等当中的一种)。
(3)现场施工及工农关系协调人员至少1人。
(4)上述人员均为本企业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6.投入的主要设备(含试验检测设备)及关键工艺要求:
提供满足监测要求的三分量井中及地面微地震采集设备、传输设备、处理解释设备及其他相关辅助设备至少各1套/台。(提供设备照片,自有设备提供购置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或国有企业资产证明;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提供的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功能满足本项目所指的设备要求的,则认可该设备。)
7.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拟派服务团队(尤其是技术骨干)在项目服务未结束之前不得随意变动。
○投标人承诺对招标人技术人员开展微地震监测技术方面的培训指导。
8 .联合体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单个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大于2。
②联合体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成功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19:59:59时至2023年12月05日19: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现阶段建议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个人网银支付)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相关信息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标函费发票在项目开标完成后,由经济运行中心统一上报开具。标函费发票分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两种,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选择所需发票种类,并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信息准确。平台信息务必与需要开票信息一致,请勿在平台中填写邮寄地址电话或者填写分公司信息却需开具总公司信息等错误的开票信息,线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信息如果有变化或者第一次参与线下投标,需发送新的开票信息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及时修改平台开票信息或者没有及时发送新的开票信息,因潜在投标人提供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指一般纳税人)。第一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将本单位一般纳税人证明电子版发至wangting2010@petrochina.com.cn邮箱,如没有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的默认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需要再发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未及时提供开票信息或者不提供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收据。咨询电话:0315-*******。
投标人如需邮寄发票请提供免责声明,内容如下:(1)投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3)标函费发票金额;(4)邮件到付,丢失损坏后果自负;(5)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加盖公章。免责声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kfjs_zyl@petrochina.com.cn邮箱。咨询电话:0315-*******。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税),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1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网页.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冀东石油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冀东油田招标中心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 西里 |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西里51号甲区冀东油田第二科研楼409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张先生 |
电话:/ | 电话:0315-*******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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