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国产采购项目第二部分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国产采购项目第二部分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国产)采购项目(第二部分)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3ZF237-2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国产)采购项目(第二部分)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术中神经刺激监测仪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碳光子治疗仪、烧伤大型多源治疗仪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高频电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生儿暖箱、经皮黄疸仪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新生儿除颤仪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免费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网址: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转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鹏飞

电 话:0991-*******转8008









附件信息:

标签: 医疗设备 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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