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

2.1.2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2.1.3建设规模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是串联乌鲁木齐市南北方向的一条骨干线路,主要连接沙依巴克区和新市区。线路南起仓房沟站,北至三工北站,总长22.10公里,共设站19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6座,设百园路车辆基地和仓房沟停车场各1座,设主变电站2座,外贸公司主变电站设置于外贸公司站附近,为3号线和7号线共享,百园路主变电站位于百园路车辆基地内,为3号线和6号线共享。

2.1.4服务周期:

总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初步调查完成时间:2016年5月15日;

详细调查完成时间:2016年9月1日。

设计阶段配合周期:从所调查工程开始设计之日起,至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止。

施工阶段配合周期:从所调查工程开始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仓房沟站(含)至三工北站(含)、仓房沟停车场、仓房沟停车场出入线、百园路车辆段(3号线部分)、百园路车辆段出入线、外贸公司主变电站、百园路主变电站(不含碾子沟站、八楼站、加气厂站、7号线外贸公司站、5号线粮校站、6号线三工北站)的沿线建(构)筑物调查和管线调查和设计、施工配合工作。沿线建(构)筑物调查时如遇既有轨道交通线路、铁路、文物、桥涵、河湖等,需开展专项调查工作。具体调查范围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或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不少于10km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铁路工程环境调查(或岩土工程勘察)项目。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类似工程工作10年(含)以上,具备工程管理、工程协调和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并熟悉全部单项工作的程序、操作和计算。须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5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14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期嵩山街257号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电 话:****-*******

传 真:****-*******
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湖路16号丽景江山罗马区9栋3单元302室

联系人:肖立涛

电 话:****-*******

手 机:181*****672 132*****765

传 真:****-*******



日期: 2016年2月23日


标签: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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