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耗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南沙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耗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南沙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耗材供应商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沙检验检疫局卫生检疫耗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8号
三、项目单位: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项目期限:1-2年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项目联系人:雷明锐、陈静
七、联系方式:***-********
八、投标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广州地区试剂耗材供应商;
3、必须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和相应的售后服务;
4、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九、投标文件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书目录;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有效授权书;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6、企业简介、受委托人简介及业绩;
7、本公告第八条提及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8、报价清单;
9、不供应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
10、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票据;
上述各项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以上内容为评审定标的依据,如不提供资料或证明不足的,对应评审项目不得分。②标书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报价单8份,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③上述招标文件用文件袋密封、施封条、封口盖公章、封面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申请人递交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投标要求中所需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并装订);
3、单位简介,拟负责本项目人简介及业绩说明。
十一、受邀请单位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招标单位进行投标资质审查,向符合投标要求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
十二、关于投标保证金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月 29日 16时。
1、投标人应提供伍佰元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须于报名截止前交到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财务科;财务科将向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交纳证明票据。
2、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3、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之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最迟不超过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5天)后的5天。
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补偿金:
(1)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投标人不参加投标会议;
十三、评标:
1、评标方式:由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会议评审加现场考评,综合条件最优者为中标单位。
2、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卫生检疫耗材需求表
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品牌、型号需求报价,如有其它推荐品牌,可供参考。②报价应为税后价格。
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58211.xls" target="_blank">卫生检疫类耗材需求表********.xls标签: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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